2018年上海市宝山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shbsq.gov.cn)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宝山区密山路5号,邮编:201999,联系电话:56100093。
一、概述
2018年,宝山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上海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夯实政务公开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丰富公开平台渠道,不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覆盖,为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强化
区领导高度重视。年内,区政府两次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范少军区长在政府信息工作月度专报中多次作出批示,强调并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快推进提高主动公开率、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水平。
组织保障有力。明确由区委常委、副区长袁罡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工作分工。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全区各部门、各街镇明确了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承办部门,并确保专人负责。截止2018年全区共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91人,投入经费63万元。
加强业务培训。完善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年内两次举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重点解决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培训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各行政机关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人次近300人,提高了全区政务公开的业务水平。
加强监督考核。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建立奖惩机制。运用政务公开月报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全区公开状况,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室张贴公开情况月度排行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与全市信息公开平台衔接,实现数据共享,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二)政务公开基础不断夯实
及时发布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市政务公开要点发布后,及时发布《2018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提出六个方面25项工作要求,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尤其是围绕重大改革举措和经济社会领域加强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为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的引领和倒逼作用。
更新维护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本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修订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并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指南明确了受理申请的地址、联系方式、受理渠道等,取消了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增加了对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的要求,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强化政务公开日常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的通知》的要求,在发文稿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加强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分类管理。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涉及民生议题邀请媒体、专家、人大代表列席制度,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现场咨询等方法,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决策。开展“百姓连线”栏目20余期,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多次刊发区领导访谈实录,决策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引进第三方法律服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评估和信息发布合规性审查,政务公开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规范便民
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通过依托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平台,社会公众的网上申请、以及各单位的答复都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申请平台上实施,实现了对全区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的有效监管。基于便民原则,除网络申请外,申请人还可通过信函、当面提交等途径进行申请。同时,规范了处理流程,按照《宝山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实施规范》进行内部审核流转。
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内部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沟通,进一步提高受理答复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交流,及时传达学习市法制办和市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最新精神,按照新诉讼法及时更新答复模板,要求在依申请答复中尽量按照市府办公厅提供的最新模板进行规范答复。
加强依申请公开指导服务。对个别反复申请、恶意申请的行为,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口径,开展针对性的工作指导,减少工作纰漏。建立“宝山政务公开工作沟通群”,在线交流信息公开中的问题和经验,下发最新的信息公开资料。
法律顾问源头介入处理流程。在宝山区建立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库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第三方法律服务参与到政务公开工作中,从源头介入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处理流程,帮助提升政务公开的公开质量和依申请答复的规范性,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四)政务公开平台渠道不断丰富
发挥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对标国家和本市要求,完成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页面全面改版,增设了200多个公开项目,进一步优化了财政数据、公共资源配置、重点建设项目、社会公益项目等目录,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的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保证了网站工作的与时俱进,促进了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持续发展。以“一区一网”整合为契机,依托门户网站打造政务公开总平台。全年,通过区门户网站发布政务类信息2860篇。申请人通过门户网站提交信息公开申请672条,占全年依申请总量的55.4%,同比提高25.16个百分点。
新媒体平台作用继续扩大。上海宝山官方微博粉丝已达47.8万,发布信息7580条,阅读量达4748万,影响力列全市各区第1位。上海宝山官方微信粉丝30万,阅读量达760万,影响力位居全市各区前列。在市民百事通平台完善公共交通、卫生、教育、体育场馆等市民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政务数据资源,集聚本地便民信息,同时优化智能问答机器人,提供更智能化、更方便快捷的“大数据服务”,让市民轻松畅享“互联网+生活”。
新闻发布会主题多样。全年组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3场,策划主题采访活动30次。主题涉及:2018Seatrade亚太邮轮大会、互联网产业论坛、第十届国际民间艺术节、宝山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出台、城市精细化管理、2018上海樱花节、依托“社区通”平台创新社会治理、国际3D打印嘉年华活动、大江奔流——来自长江经济带的报道、携手商汤科技打造“智能城市”等。
政府公报的指导服务作用不断强化。全年编辑《政府公报》4期,每期近3000册,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园区及下属的各村委会、居委会发放,对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内企事业单位赠阅,并在区政府办公楼、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等地设立免费发放处,供市民方便获取。
传统查阅点与新媒体载体加快融合。在区层面,区档案馆是本区政府信息公开书面集中查询点,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图书馆为网上信息集中查询点。在街镇、委办局层面,50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都设置查询点,形成信息公开查询网络。在传统公开渠道以外,继续探索以融合数据、拓展应用、创新服务为主线,转变思维、突破创新,丰富公开渠道,为公众提供权威、准确、及时、实用、便捷的政务信息,提升公众使用感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区各单位共制发公文类政府信息5988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01条,主动公开率88.53%,比上年同期提高11.38个百分点。区科委、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审计局、网格中心、民政局、民防办、合作交流办、罗泾镇、淞南镇等10家单位主动公开率100%;区建管委、发改委、环保局、水务局、房管局等单位发文量大,且主动公开率保持在90%以上。区教育局、司法局、庙行镇等单位主动公开率显著提升。
(一)推进上海“四大品牌”建设信息公开。一是在打响“上海服务”品牌方面,提升市民群众身边日常服务的透明度。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推动宝山经济高质量发展;资源配置功能进一步增强,推动宝山服务的品牌能级进一步提升;城市魅力进一步彰显,民生服务进一步优化,推动宝山人民高品质生活;二是在打响“上海制造”品牌方面,加大制度措施的公开、解读力度。形成制造品牌汇聚地,打造一批高端产业、培育一批高质量名企、塑造一批高品质名园;三是在打响“上海文化”品牌方面,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形成与宝山发展定位相适应的文化品牌资源显著集聚、文化品牌生成环境显著优化、文化品牌培育体系显著完善、文化品牌示范效应显著发挥的品牌高地;四是在打响“上海购物”品牌方面,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和配套解读。打造为以国际邮轮、上海樱花、幸福产业等为特色的北上海特色消费集聚区。不断彰显功能优势、增创先发优势、打造品牌优势、厚植人才优势,推动浪花、钢花、樱花、文艺之花全面绽放。
(二)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开。一是制定行动方案。2018年,结合宝山实际牵头制定了《宝山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从投资环境、创业环境、法治环境等三方面提出了18项任务。二是做好金融服务。搭建平台组织投融资对接活动,利用金洽会平台,公开金融扶持政策。加强金融机构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宣传区域金融业发展和金融工作亮点,增强公众金融意识,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着力建设中小微融资服务平台,缓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三是发挥信用宝山网站作用。信用宝山设置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专项治理、联合奖惩、行业信用、信息公示、信用服务、典型案例等8个栏目,每周更新、布上海的相关信用政策、宝山区1+9产业扶持政策及诚信建设相关内容,并与上海诚信网联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发布宝山区信用红黑榜,对接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系统,实施查询严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自2018年7月开通以来,实现访问量2万余次。
(三)加大决策公开力度。一是试点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将涉及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年度安排、城区总体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方案和公共政策措施、重要资源配置、重大的公共建设项目等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探索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二是主动公开决策草案、依据和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
(四)实现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全面梳理我区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全区审批事项总数从2017年的581项精简至558项。对2016版权责清单予以全量更新调整,共18类,涉及6207项行政权力、56691项行政责任。公布第一批当场办结和提前服务事项,确定区级当场办结事项177项、提前服务事项30项;街镇当场办结事项103项,发布事项目录和办事导览图。二是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推进网上办理流程优化,实现线下服务“一扇窗”和线上服务“一张网”。“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现有审批事项303个大项,关联365个子项,子项还包含939个办理项,涉及部门28个。其中,区自建子项121项,包含313个办理项,涉及部门19个;市统建子项244项,包含626个办理项,涉及部门25个。网上申报率达100%。
三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全年共向市报送公共信用信息本年度共归集信用数据3967条,累积向市信用平台归集31067条数据,查询应用信用信息38709次,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案例46个。
(五)及时准确公开发布财政信息。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有关单位预决算报告。同步公开了部门与单位机关运行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政府购买服务等信息。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包括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评价分值、评价结论、主要绩效、问题、整改建议等10个要素的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有序完成有关单位“三公”经费信息的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内容包括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二是做好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对中央和市级财政的专项资金,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联合各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在网站上公开,具体包括项目名称、补助标准、资金分配结果等,资金涵盖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三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为加强社会监督,提高采购监管效能,区财政主动公开了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采购执行情况等信息,提高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四是公布了2018年度宝山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六)推进市场监管等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扎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了“一单二库”——116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220个抽查组778人组成的监管人员库和约20.58万家市场主体库,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累计执行了170方案,涉及15809个检查对象,参与检查人员数(人次)5091人。二是公布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通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开辟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查询通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查询通道、企业信用信息查询通道。开辟消费警示专栏,结合时令特点和突发事件发布警示信息和事件报道。公布食品药品“黑名单”、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等信息。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力度,扎实开展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将隐瞒真实情况和无法联系的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并公示。三是在全市率先打造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努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年平台归集了全区57家单位中51家的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及监管机构、监管人员的“两个信息”。归集行政审批事项589项,行政处罚事项4305项,行政监管事项586项。归集各类行政信息492242条,其中行政许可公示信息216880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28077条,抽查检查公示信息156118条,联合惩戒91127条,小微扶持信息40条。同时,进一步推进平台与法人库、人口库、空间地理信息库互联互通,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查询应用。四是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信息。2018年,本区“两法衔接”共享案件数为292件,移送案件数为16件,案件信息公开数为268件,信息报送108篇,上海市打假办网站录用98篇,全国打假办网站录用18篇。五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各类检查信息252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2次,生产安全事故通报10起、事故调查报告10起。公布安全生产“黑名单”1批共1家单位。六是以公共环境信息公开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提升。定期定时发布环保信息,2018年,全区AQI优良率为84.1%,同比改善10.7个百分点,优于全市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列全市前5名,PM2.5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9%、降幅列全市第3名。
(七)推进旧区改造及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旧区改造信息公开。公开旧区改造相关政策法规、年度实施计划及进展、房屋征收事务所备案信息等信息。公示住宅修缮工程后评估考核结果。二是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补偿方案、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评估机构的选择情况、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的评估结果及补偿情况等内容。“房屋征收与补偿公开内容”中法规政策及决定两项事项在网上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公开内容”中补偿方案、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评估机构的选择情况、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的评估结果及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以公告栏张贴的形式公开。三是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供应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类保障房准入标准、申请须知、相关实施细则、复审公示、登录公告、轮候排序、房源、选房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2018年,316户廉租住房新增租金配租家庭、区第六批(2016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3115户申请家庭的摇号排序结果、房源信息发布均在区房管局保障性住房工作专栏予以公布。四是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综合帮扶工作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区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宝委办[2015]59号),做好2018年我区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区财政补贴资金的核定和公开工作。
(八)不断深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围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品牌建设,促进老百姓创业就业。通过门户网站、“宝山就业”、“创赢宝山”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便民服务信息596条,其中发布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包括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活动)信息576条,发布促进就业和创业相关政策20条。二是发布教育综合改革和重大改革举措信息,维护教育公平。公开学校教育督导报告。发布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文件及招生信息,以及公办民办学校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三是公开全区医疗机构信息,方便群众就医。采取网站、LED显示屏幕、触摸屏、单位内部公示栏、宣传栏等公开形式,向社会主动公开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门诊、住院的就诊时间与程序,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医德医风建设的规定,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及投诉电话,其他有关需要公开的内容等。向患者公开门诊就诊服务、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门诊患者费用清单、重大医疗服务告知等信息。四是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确保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受理、审核、审批”三分离的原则,操作实施,救助名单按规定程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做到公开透明。按月汇总发布宝山区城镇、农村人口救助人次、金额。发布全区养老机构、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点、助老服务社信息汇总表;发布养老床位、长者照护之家、内设医疗机构、安装自动喷淋系统等政府实事项目全市及区推进工作情况。五是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扩大影响面。区慈善基金会“助老、助学、助医、助困”项目,慈善捐款、捐物,慈善品牌项目运作,以及经常性物质捐助接收在市慈善网上统一公布。六是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资源,在微信上建立了宝山生活便民服务平台。通过宝山天气、宝山空气、宝山公安、宝山社区和村委、乐游宝山、就业创业、民政服务等15大类生活资讯服务,为市民提供了掌上服务。
(九)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设立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加大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明确了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重点公开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规划调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严格遵照法定公开时限,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公开主体责任划分、公开内容具体标准开展信息公开与披露工作。
(十)有序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区属国有企业年度经济运行情况、任期经营考核结果、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品牌建设等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逐步完善民生领域相关的国有企业编制服务指南,公开相关服务信息,区属国有企业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积极稳妥推进信息披露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打造法治国企、阳光国企。
(十一)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我区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办理责任,创新办理方式,注重办理效果,很好地完成了区建议提案办理任务。2018年,我区共收到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6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2件,政协提案183件。截至12月31日,265件建议提案均按期办理完毕,无不满意件,均已全部在区门户网站上公开。
(十二)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一是加大“三同时”推进力度。本区制定并公布规范性文件8件,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推出政策解读,公开了公众意见及意见汇总信息。通过图标图解、专家问答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增强政策信息的吸引力和亲和力。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发布政策解读29篇,包含视频或图解政策12篇,问答解读政策10篇,其中区主要领导解读政策7篇。二是突发和公众性事件舆情应对工作积极稳妥。用好“宝告汀”微信工作群,作为舆情信息、领导指示和处置结果迅速传递的工作平台。2018年,制作《涉区舆情专报》250期,向30家街镇及委办局下发176张舆情告知单。成功组织或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和负面舆情10多起,包括某幼儿园分发月饼生产日期错印、罗泾生活垃圾处理站遭居民抵制、吴淞口凌晨沉船事故、通南路电瓶车销售店火灾、汽车美容店失火、陆翔路RM健身房不雅广告牌引媒体关注等,无一引起次生舆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63件,其中,当面申请51件,网上申请595件,信函申请617件。申请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动迁、土地管理、教育、交通、规划等内容。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205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71件,同意公开的464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7件,主要涉及征地补偿方案、征地公告、机构信息等内容。不同意公开的82件,主要因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职责的10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97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87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73件、行政诉讼案件81件,主要是对土地管理、房屋拆迁等方面公开答复有异议。没有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其中,行政复议维持具体行政行为65件,其他情形8件;行政诉讼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77件,其他情形4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明显,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精细化规范化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能力有待加强,工作开拓性和创新性有待进一步加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环节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努力推动宝山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务公开意识
树立正确积极的公开意识是做好政府工作的关键。各单位要在新形势、新时代下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有力保障,要将公开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
(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019年,市政府将在全市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重点聚焦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领域。宝山将根据工作要求,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以权力清单为蓝本,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促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五公开”
围绕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发布和更新的准确、及时、有效。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积极运用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并做好政策文件的同步解读工作,减少公众对政策的误读,提高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公平性。
(四)提升依申请公开处理水平
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对依申请公开中存在的答复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月报评比和“建议书”形式加强监督。同时,针对近年来依申请公开的信访化趋势,对个别滥用申请权的不当行为,继续加强个案指导,通过第三方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参与答复处理全过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为正确履职提供法律保障。
六、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1、据统计,2018年全区共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91人,投入经费63万元。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64次,举办各类培训班38次,2109人接受培训。
2、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区政府及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部门,不包括市政府部门垂直管理机关,如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
(二)附表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1291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12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12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286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748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40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352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1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38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19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8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1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5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8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23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1263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51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595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617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202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182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2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20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7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46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17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8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1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5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1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49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26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106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297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8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87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7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6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8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8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7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4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4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9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24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67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6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6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38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2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