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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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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执法计划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1-05
  • 发文字号: 宝应急〔2022〕1号
  • 发文日期: 2022-01-0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各街镇园区,局各科室队:

《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经局班子讨论通过,并报区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5日

 

 

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编制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 《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四)《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五) 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二)工作目标

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强化区应急局指导、协调、监督属地街镇(园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职责。进一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增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执法力度和提高执法效能,强力推进《宝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1.科学编制执法计划。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隐患问题突出、近年发生事故的行业、企业或相关领域,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包括对重点单位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和重点时段、特定专项的执法检查,一般检查是指对其他单位实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的执法抽查。

2.加强条块协调联动。聚焦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期工作安排,探索实施安全生产执法联动。按照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组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实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按照新修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统筹各街镇(园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构建以区为重心的监督执法体制。

3.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全面依法行政,推进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实行“互联网+执法”模式,确保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检查全部实现信息化,加快执法检查数据互通互联。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检查方式。重点检查采用“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专家”工作模式,一般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

(二)执法检查范围

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钢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工贸企业、其他大中型工贸企业,以及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为重点。

(三)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计划执法检查主要从《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所列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和重点事项中选取检查内容。执法检查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执法检查时,应按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督查、巡查、跨部门联合执法等非计划执法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四)执法检查分工

执法检查主要由宝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等事项的,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计划安排和实际需要共同参与;涉及市应急局对重点时段和特定专项等重点检查时,区应急局做好配合工作,积极参与市应急局联合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计划执法检查680家次,其中重点检查420家次(占比61.8%),一般检查260家次(占比38.2%)。

(一)重点检查(共420家次)

1.重点单位“全覆盖”执法检查。以“三位一体”执法检查方式,全年完成对144家区级重点单位共344家次的“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中粉尘涉爆工贸企业以及大、中型工贸企业以专项执法检查形式开展。344家次具体分为:56家粉尘涉爆企业3轮次专项执法检查,共168家次;37家大、中型工贸企业开展的2轮次新安法、新条例宣贯专项执法检查,共74家次;剩余51家重点单位2轮次执法检查,共102家次。

2.开展粉尘涉爆工贸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粉尘涉爆工贸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围绕《宝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制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充分依托现有专业技术服务和支撑,对2021年末区内新一轮排查掌握的56家粉尘涉爆工贸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开展3轮次执法检查,共检查168家次。

3.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在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69家次。其中:重点区域加油站抽查10家次,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抽查59家次。

4. 新安法、新条例宣贯专项执法检查。对我区37家大、中型工贸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2轮,共74家次。

5.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对我区范围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7家次。

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在推进实施以上5项重点检查的同时,积极配合参与由市应急局组织开展的涉及到我区重点时段、特定专项的联合执法检查。

(二)一般检查(共260家次)

依据应急部门权责清单,对其他单位开展执法抽查。

1.按照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组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实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共抽查12家次。

2.聚焦区内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行业,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开展钢材加工(开平)工贸企业执法抽查,共抽查120家次。

3.根据《宝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宝山区货运堆场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精神及要求,开展货运堆场整治执法抽查,共抽查128家次。

(三)其他

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情况检查等,穿插在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中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的执法检查按照实际的行政许可情况开展。

五、其他监管执法工作

(一)加强对非死亡事故单位的查处力度

根据2020年建立健全的非死亡事故案件移交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对非死亡事故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深入查找事故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加大属地街镇(园区)监管指导力度

继续完善日常检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各属地街镇(园区)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在报备区应急局后实施。区应急局对各属地街镇(园区)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督促各街镇(园区)必须全面使用“宝山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平台”、持续完善属地企业系统内档案信息、运用平台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属地企业运用平台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并如实填报等。

(三)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第三方开展现场评审,对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进行抽查。

(四)其他有关工作

依申请做好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案件进行核查处理,按照区政府和区安委办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区应急局将结合年度执法计划,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和季节特点,制定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并根据统计分析情况和执法工作情况,适时对执法计划推进情况进行调整。

国家有关部门下达《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后,行政执法内容和工作量发生重大变化的,依据有关规定另行调整编制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附件: 1.2022年宝山区安全生产区级重点监管单位

2.2022年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安排表

3.2022年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工作量核算

4.2021年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工作小结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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