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国资国企“1+5+X”结构布局,服务宝山新一轮城市建设,打造“经营规模化、管理扁平化、团队专业化、服务品牌化”的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企业,更好助力宝山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推进“北转型”, 经2022年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八届区委常委会第33次(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由宝山区国资委全资设立“上海宝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当前,在区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下,公司筹建等工作得到有序推进。但在注册过程中存在亟待协调的事项:该拟设公司名称中“宝山”字段系行政区划,需要区政府授权同意。同时,行业名称库内无“城建”行业名,经咨询职能部门意见,需规范为“城市建设”,公司名称规范为“上海宝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速推进公司注册设立手续办理,恳请区政府函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设立“上海宝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请示
附: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支持注册设立上海宝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函(代拟稿)
附件: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支持注册设立上海宝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暂定名)的函
(代拟稿)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国资国企“1+5+X”结构布局,服务宝山新一轮城市建设,打造“经营规模化、管理扁平化、团队专业化、服务品牌化”的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企业,更好助力宝山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推进“北转型”,我区决定,由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设立“上海宝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体以核名为准),并同意公司名称中使用“宝山”字号。
该拟设公司将以原区属宝房集团、宝建集团为基础进行战略性调整和重组,功能定位为市场竞争类(功能类)企业、宝山城市建设的主力军,积极参与宝山城市建设,承担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市政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及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实事项目、房地产开发等,聚焦主责主业,勇担社会职能,着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特请贵局支持以“上海宝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称注册设立该公司,并在办理具体手续过程中予以指导。我区将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落实好属地管理的各项责任。
专此函达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