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宝山区商务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_机构职责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成立宝山区商务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商务委 发布时间 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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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机构职责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8-03-21
  • 发文字号: 宝商务委〔2018〕9号
  • 发文日期: 2018-03-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商务委

相关科室(部门):

为更好地在商贸集市、旅游景区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商务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  强  主任、粮食局局长、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杨仕安  副调研员

组  员:金晓晖  商业发展科科长

武士军  市场秩序科科长

戈  伟  旅游管理科科长

杭  军  市场秩序科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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