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24年度宝山区农业规模经营
任务清单指标考核评分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完善宝山区农业规模经营,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宝农委规〔2023〕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和本年度各项考核任务,制定了《2024年度宝山区农业规模经营任务清单指标考核评分表》,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4年度宝山区农业规模经营任务清单指标考核评分表(粮食、蔬菜、果树、食用菌、水产)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
类别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判定为不合格。 |
存在“虚报”“假报”粮食种植面积现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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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租转包、冒名顶替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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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禁限用农药或常规农药残留超标1次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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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农机等安全生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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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 |
种植管理 |
合理安排茬口,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粮食生产工作,完成粮食生产任务。 |
25 |
种植推荐优质稻品种,水稻主导品种覆盖率97%。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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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从“卖稻谷”向“卖大米”转变,提高稻米产业化水平。“卖大米”产量占合作社总产量,不低于去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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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养草灭草。养草灭草比例达到1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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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稻亩产高于全区产量平均数,得10分;亩产在平均数和亩均产5%之间的,得5分;低于亩均产量5%的,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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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区级病虫情报开展防治,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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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 |
保持田容田貌整洁,无农资包装废弃物及其他垃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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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记录上传信息完整、准确,得5分;及时率大于90%(含)得5分,90%以下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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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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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工作 |
成功创建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方的种植主体加2分,获得市级奖项的再加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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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使用无人机等新型智能农业机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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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稻亩产高于550公斤。 |
3 |
附件2:
类别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有以下情况之一,则判定为不合格。 |
场容场貌极差,存在私搭乱建田建窝棚,把生产种植与吃、住混为一体,蔬菜大棚存在电线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明火做饭等问题,未限期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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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禁限用农药检出1次及以上或常规农药残留超标2次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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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农机等安全生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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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流转、田间信息档案、考核验收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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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 |
保供任务 |
完成镇级分配的常年菜田面积、播种面积和产量考核任务。 |
18 |
生产安全 |
根据农药推荐目录要求使用农药,常规农药残留超标1次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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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产量 |
提高蔬菜复种指数。复种指数以播种亩次与生产单位种植地块净面积测算。蔬菜复种指数3.5以上的,得10分;3-3.5之间的,得5分;3.0以下的,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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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保护 |
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提高耕地质量,措施覆盖面积占生产面积50%以上,得3分;完成镇级下达的土壤改良任务,得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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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设施管护 |
根据设施菜田考核要求,农田设施管管护良好,设施菜田管护考核合格。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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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机械化 |
提高耕种管收等生产环节机械化覆盖率,蔬菜综合机械化率50%以上;其中“机器换人”示范基地蔬菜综合机械化率需达到60%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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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灌溉 |
应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面积占生产面积的50%以上,得5分;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面积占比50%以上的,得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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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绿色化 |
同一地块上应用性诱剂、防虫网、杀虫灯、黄板、地布等2项以上绿色防控措施,符合绿色防控集成示范技术要求,覆盖面积占生产面积的50%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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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管理 |
加强农业废弃物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黄板、蓝板等回收处置率1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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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
生产管理记录上传信息完整、准确,得5分;及时率大于90%(含)得5分,90%以下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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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专业化 |
主栽品种(≤5个)播种亩次占总亩次的80%以上,鼓励发展“一社一品”。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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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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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工作 |
品牌打造 |
具备产品分等分级、保鲜处理能力,具有有辨识度的包装标识并广泛使用。 |
3 |
产销对接 |
订单式生产,具有相对固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群体。 |
2 |
|
绿叶菜核心基地 |
承担完成市级绿叶菜核心基地创建任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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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亮点工作评分采取规模经营主体需在考核时提交材料,专家组评审打分。实种面积:以神农口袋实际种植面积为准,实际种植面积是指一年种植一次及以上的土地面积。 |
附件3:
类别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有以下情况之一,则判定为不合格。 |
厂容厂貌极差,存在私搭乱建田建窝棚,把生产种植与吃、住混为一体等行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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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禁限用农药检出1次及以上或常规农药残留超标2次及以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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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农机等安全生产事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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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流转、田间信息档案、考核验收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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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
生产管理 |
主栽品类(1-2个)实种面积占实种总面积的80%以上。 |
25 |
提高农机覆盖率,提高综合机械化水平,配足配齐农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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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废弃物管理,回收处置率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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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水果主栽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果园生草栽培技术、根域栽培技术、套袋技术应用等,完成一项得5分,满分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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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记录上传信息完整、准确,得5分;及时率大于90%(含)得5分,90%以下不得分。 |
10 |
||
加强农业废弃物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黄、蓝板等回收处置率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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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绿色食品认证并按标准做好长效管理,规范用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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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
发展订单农业,有相对固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群体。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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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使用水果品牌商标,得5分;按规定使用宝山区区域公共品牌,得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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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附件4:
类别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有以下情况之,则判定为不合格。 |
使用禁限用农药或常规农药残留超标1次及以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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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农机等安全生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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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
科技投入 |
开展食用菌菌种科技攻关,不断提高科技研发费用投入。 |
25 |
生产管理 |
工厂化生产,采用标准化工艺流程,配套先进生产技术,应用智能化、数字化控制管理手段生产。 |
25 |
|
产品加工 |
具备产品分等分级、冻干烘干、产品包装等商品化处理能力。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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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
生产管理记录上传信息完整、准确,得5分;及时率大于90%(含)得5分,90%以下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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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示范 |
配合技术部门开展试验、示范新技术和新品种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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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附件5:
类别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有以下情况之一,则判定为不合格。 |
1年内禁限用渔药检出1次及以上或常规渔药残留超标2次及以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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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工作 |
管理要求 |
水产养殖面积不低于规划保留面积,得10分;水产养殖单位的年产量不低于前三年产量平均数,得20分。 |
30 |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年无农残超标的,得5分;严格执行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休药期规定,未发现过期农药等违规使用农药行为的,得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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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规程(试行)》要求进行水产绿色养殖,通过市区级考核验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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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完成养殖尾水设施改造,尾水排放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1/1405-2023)。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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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测养殖环境水质状况(查验水质检测报告或记录)并达到国家标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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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记录上传信息完整、准确,得5分;及时率大于90%(含)得5分,90%以下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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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配备独立饲料、药品存放空间,得5分;出入库台账清晰且符合要求,得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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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的包装物有专门的回收设备和场所,并进行规范回收处置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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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养殖个体应依法进行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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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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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养殖水面积以神农口袋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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