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 艳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加快加氢站建设,促进宝山碳达峰、碳中和”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大加快加氢站建设”等建议,与近年来市、区各级政府推进的本市新能源发展工作高度吻合,并已多次召开相关专题会。提案中的建议我们将全部采纳,并抓紧推进落实。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发展氢燃料是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实践。宝山作为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对氢能产业发展一直予以大力支持,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经委、区规资局、区市场局和区应急局等部门,多次组织或参与沟通协调,调研加氢站规划需求,规划加油站站点改建加氢站点布局,支持氢能产业发展。
二、2020年以来,为推进本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的建设、支持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市住房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一规划、两办法”,即《上海市车用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专项扶持办法》。
管理办法中,一是确定了本市的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的管理属性为燃气设施,不纳入危化品管理范畴。加氢站的运营企业应当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站点应当取得燃气供气站点许可证,许可的审批主管部门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二是在鼓励支持建站方面,明确了加氢站项目按照本市一般项目的建设审批程序进行报批。支持合法建设的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利用现有土地建设加氢站;在公交场站、机场港口、物流园区和产业园区内,企业可以使用交通设施、工业、仓储等自有土地建设加氢站。新增加氢站用地以公开招拍挂方式供应,其中迁建加氢站用地可通过定向挂牌方式供地。三是明确加氢站管理责任,要求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运行状态和应急预案评估检查。建设行政、公安、消防、应急、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加强监管和指导;建立全市统一运营监管平台,保障本市加氢站安全运行。
规划方面,至2025年,全市将建成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78座(已建9座、新增69座)。整个布局充分听取了各区政府的意见,确定了以“重点区域覆盖、中间走廊串联”为基本原则,梳理出宝钢产业区等8个重点发展区域,并涵盖浦东机场、虹桥机场、外高桥码头等3个重要场所,实现了五个新城范围内加氢站全覆盖。
扶持政策方面,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研究制定了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举措、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等扶持政策,从整车、零部件、车辆运营、加氢站建设、氢气加注等方面进行资金支持。针对加氢站的专项补贴,将包括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建设补贴拟按照加氢站的设备及安装费用(不含土建和土地成本)的30%给予。运营补贴拟对氢气零售价格在35元/公斤及以下的,按照该价格范围内的实际销售量给予。
三、根据上海市车用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至2025年,宝山区规划加氢站7座。截至目前,宝山区已建成加氢站1座,为宝武集团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加氢站,处于运营状态,正在完善运营手续。此外,中石化集团已启动研究加油加氢合建站建设方案。
衷心感谢委员的建议,我委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持续推进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的发展,一同努力破局,助推氢能产业发展和国家绿色能源总体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