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3日下午,区长范少军主持召开区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制订《宝山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情况汇报等事项,副区长苏平、陈云彬、王益群,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远锋出席会议。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镇、园区,区政府法制办和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制订《宝山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加强全过程管理,聚焦用户端、企业端和源头端三个重点环节,分类有序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净化燃气市场,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宝山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国家层面的新理念,市委、市政府的新部署,区委、区政府的新要求,坚持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工作评估与效果评估相结合、传统手段与新技术手段相结合,积极推进“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度融合、转型发展”为主线,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城市能级提升、民生保障、环境建设、城市管理精细化和体制机制创新,做强城市发展长板,弥补城市发展短板,积极打造“两区一体化升级版”,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既定目标任务,开启“十四五”规划新征程。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近期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编制《2018年宝山区乡村振兴工作要点》以及起草《宝山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实施办法和考核评价表》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围绕总体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三农”重点工作,制订区级配套政策,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要按照“工作目标具体化、工作任务项目化、工作推进节点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2018年乡村振兴工作要点,明确任务指标、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要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建立健全客观、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有效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推动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取得成效。要注重打造特色亮点,精准选定突破口和着力点,破解河道、垃圾、公厕和污水等难题,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独具韵味的“美丽乡村”。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宝山区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按照“规土融合、多规合一”的理念,在深入调研、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对本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全面科学规划,注重村庄布局规划,深化郊野单元规划,实施村庄风貌设计,进一步促进乡村空间布局优化。要坚持生态优先、品质提升、减量发展的总体导向,鼓励利用乡村地区现状存量建设用地,引导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护传统风貌和自然生态格局。要着力凸显乡村特色,不搞简单复制,下决心研究、提炼、展现好乡村的建筑和文化特色,注重保留历史形成的乡村肌理、水乡韵味,在发展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等农村特色产业方面下功夫。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起草《宝山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坚持强化导向、依法依规的原则,按照 “1+9”政策要求,聚焦“1+4+4”优势产业,突出财政扶持重点,有效发挥扶持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有力助推区域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要突出源头把控、流程规范、廉洁建设,强化“三个禁止”,延伸财政扶持资金规范化管理范畴,加强财政扶持资金全过程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监督问责,抓好检查落实,确保各镇(园区)责任履行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切实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本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有效开展本区财政投资小型工程的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项目采购程序规范、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会议研究了其他事项。会议强调,(一)关于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立足长效、常抓不懈,持续加强专项检查,落实整治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细化完善行业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完成隐患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一店一档、一牌一档、一户一档、一楼一档”数据建档工作。(二)要加强源头分类管理,提升垃圾分类质量,健全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提高居民分类减量意识和参与度,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要抓实抓紧农村公厕修缮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公共服务,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助推“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