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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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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隐患治理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8-07-25
  • 发文字号: 宝安委办〔2018〕17号
  • 发文日期: 2018-07-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各街镇园区,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努力避免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18〕30号)的统一部署,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本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

二、治理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假冒安全监管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8年7月中旬开始至2018年底,分2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底前)。各街镇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全面部署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8月初至年底)。按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有序扎实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依法持证上岗。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利用政府网站、媒体等,加大对“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等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制售假证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特种作业的良好氛围。各街镇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规范培训和依法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 “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平台)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三)开展专项执法。各街镇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组织开展1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查验力度,提高查验率。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倒查假冒证书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假冒网站等信息,及时向区公安分局、区网信办等部门通报。同时,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

(四)加大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各街镇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网信办等部门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假冒网站和“淘宝”“微信”等网络平台制售假证行为,倒查假冒证书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建立专项行动情况曝光制度,及时曝光查处的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相关违法行为。

五、职责分工

(一)各街镇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是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和宣传教育,明确相关职责,推动落实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治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8月底报所在街镇园区。

(三)各街镇园区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报区安委办。

(四)区建管委、区安全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行业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区安委办。

(五)区公安分局、区网信办依法对假冒政府网站予以封堵或关闭,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六)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网上售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违法行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含淘宝、微信)兜售假冒证书行为。

(七)区新闻办要做好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园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行动的要求上,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街镇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区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以及区域间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落实好部门间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动执法、定期会商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

(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以及登录http://www.shjbzx.cn(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

(四)严格督导检查。各街镇园区要加强对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和督促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街镇园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从8月份起,各街镇园区、有关单位每月3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及专项治理活动统计表;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活动统计表

2.特种作业操作证企业自查表

(联系人:杨小平,电话:56848093,传真:56848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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