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兴、杨海兵委员:
收到您关于“关于制定本区落实《发挥城市功能优势 做强律师务所品牌 加快推动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的具体实施意见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挥城市功能优势 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 加快推动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沪府办规〔2023〕32号)精神以及区委提出的“进一步做大规模,做强功能”的工作要求,宝山区司法局正在会同相关会办单位,结合本区律师行业实际,加紧制定《发挥城市功能优势 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 加快推动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全面提升宝山律师行业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着力引育若干品牌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和品牌专精型律师事务所,着力打造辐射全球的法律服务集聚高地以及一流的法律人才集聚高地,积极构建头部引领、行业争先、整体提升的现代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格局为目标,推出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级、持续推进律师事务所引强育、加快集聚优秀法律人才、推动赋能律所治理等四大类16项举措,围绕律所引育、人才引进,境外布局、律所治理等多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开展赋能行动。目前该文正在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后续将根据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