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吴淞街道办事处送达公告_行政处罚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吴淞街道办事处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 吴淞街道 发布时间 2024-09-02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9-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9-0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吴淞街道

骆效春 陈诚:

本处于20240820日作出沪(宝)府限拆在建催字[2024]020292号《限期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催告书》,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无果,我处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你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本机关内领取该文书,否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