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依法治区秘书科。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措施的协调推进。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研究。指导、组织、实施本区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地区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电话:36511300
传真:56175362/36070727
(二)办公室(行政许可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文、外事、接待、保密管理、合作交流、值班、会务、文书档案、史志年鉴、政务公开等机关工作。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信访工作。协调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一网通办”工作任务、牵头开展司法行政领域“一网通办”工作调查研究,推进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审批事项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
电话:56601240
传真:56175362/36070727
(三)政治处。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人才、老干部等工作。指导、监督和推进本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党风廉政日常工作、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电话:56691491
传真:56175362/36070727
(四)执法监督科。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牵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管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考试工作,负责政府法制工作干部培训;负责本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审核报送区政府审批的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材料;参与本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协调工作。
电话:56693022
传真:56175362/36070727
(五)普法宣传科。拟订和落实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
电话:56694361
传真:56175362/36070727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拟订和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措施。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本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医疗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电话:36071077
传真:56175362/36070727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负责办理区局承担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审核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工作。
电话:56601949
传真:56175362/36070727
(八)社区矫正科(上海市宝山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承担本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包括协调、研究本区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区域相关部门执法或跨区域执法协调、社区矫正对象提请收监执行等。
电话:56691217
传真:56175362/36070727
地址:宝山区西门街100号
(九)教育帮扶科。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实施考核奖惩;建立矫正小组、组织矫正小组开展工作,制定和落实矫正方案;运用区级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帮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组织公益活动等。
电话:56732278
传真:56175362/36070727
地址:宝山区西门街100号
(十)行政复议受理科。负责本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立案工作;负责处理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工作,监督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建议书、建议书执行;负责立案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工作,参与处理涉及行政复议的来信来访。
电话:56600241
传真:56175362/36070727
(十一)行政复议科。负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包括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争议化解;负责落实抄告制度,参与相关案件的行政应诉。
电话:36213187
传真:56175362/36070727
(十二)行政应诉与协调科。负责以区政府为单独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申诉案件,指导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日常报告、通告;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与区级机关、市级条线部门的沟通衔接;负责行政复议与应诉信息管理工作和案卷归档管理工作。
电话:36211381
传真:56175362/3607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