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敏代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财政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14年7月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职能划转财政以来,经过各预算部门的大力配合,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工作,2018年区财政局根据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宝山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系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特别是对于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一步明确了处置标准和审批权限。制度出台以来,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工作。
针对您在宝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清理政府各部门报废的办公用品作统一处置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座谈,经研究,处理意见如下: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品的处置。结合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落实垃圾分类处理的要求。区财政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品处置办法。明确报废物品的分类、处理平台、处置要求,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二是2019年我们将继续深化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及时分析、总结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完善办法、优化流程,促进我区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常态化、流程化、规范化。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