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冶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_行政处罚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中冶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4-08-20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8-2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8-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医保局

医保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中冶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宝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42

被处罚人(单位)

上海中冶医院

机构代码

523100008343483296

法定代表人

张建国

处罚事由

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零肆拾柒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2024.8.12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