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2022年,宝山区人社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序推动法治工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宝山区人社局被市人社局推荐为2022年度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树立干部法治思维。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人社为主线,把学法用法守法作为开展行政工作的重要保障,以上率下推动形成学法用法良好氛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参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等学习材料,推动干部职工树立法治思维。组织5名新进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培训和考试,为84名工作人员完成执法证注销或新式执法证换发;积极参与市局系统“人社比武练兵”法治知识竞赛;组织观看诉讼案件在线庭审,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专题学习会、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并开展保密知识测试,进一步规范增强人社干部队伍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培训。落实“八五”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以“樱花讲堂”“和谐调解”“公信仲裁”“维权365”“满意360”五大品牌为载体,重点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阵地扩大法治宣传效果,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内容,开展助企纾困政策“空中宣讲”,拍摄制作20期劳动争议《说法》短视频,开展樱花系列培训等法治宣传活动。年内共开展线上线下宣讲、培训、讲座、咨询会等50余场、培训人数达近万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共报送各类宣传材料494篇(次);在市、区两级工作简报、知名媒体、区电视台、市、区两级政府网站、微信录用547篇(次);局人社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81篇,推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二)完善机制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成立以局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专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科(法制科),配备2名专职法治干部从事法治工作。积极打造法制员、法宣员、兼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四支法治工作队伍,通过整合资源、深化培训、增强实践,推动形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人社系统法治队伍。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明确2022年局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细化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持续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将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法律顾问等项目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考核监督。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围绕领导干部学法、依法履职等方面进行法治述职。将依法行政、学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内容,个人年度述职中必须述法述责。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人社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三)聚焦重点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按要求配备和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劳动监察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区门户网站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年内共计向社会公布4批次50家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扩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对我局全部行政处罚案件均开展法制审核,年内共审核行政执法决定23件。
二是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依据权责清单和法律法规规定,重点聚焦资金监管和资质监管事项,梳理形成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并逐项制定检查评价实施细则。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覆盖监管对象3754户(人);建立检查(执法)人员名录库,涉及工作人员31人次,覆盖全部监管事项。结合日常执法工作重点,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建管委开展我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在建建筑工程工资支付情况等联合抽查检查,共计对181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25家在建工地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联合检查,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完善监管方式,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坚持内外联动,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一是开展案卷评查。以群众关注度较高和行政风险较高的行政案卷为评查重点,开展2022年案卷评查工作。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法制员和兼职法律顾问为组员的案卷评查工作小组,对被评查的案卷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出评查意见和整改建议,推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重视行政复议诉讼。年内共收到复议案件15件,结案13件;诉讼案件23件,结案12件,维持率和胜诉率均为100%。行政负责人100%出庭应诉,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在接受上级机关和人民法院的监督的同时,加强对案件的研究、研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对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
三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作为接受民主监督的重要工作,年内共承办24件(其中主办5件、会办19件),均按时办结,代表、委员满意度100%。全面提升主动公开实效,主动公开信息241条(批),实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开展“以‘透明化’服务打造‘阳光型’政府”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群众走进宝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零距离”感受政府决策为民、发展为民、管理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接受人民群众的现场监督。
(五)用心服务群众,不断提升法治效能
一是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完成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科学配置窗口数量、功能和工作人员数量,优化大厅布局,建立健全常态培训、以老带新、轮岗等制度,规范业务交接流程,基本实现了局政务服务中心“跑一个窗,办所有事”的无差别综合窗口改革预期目标。截至2022年底,我局共已推出1个“宝你惠一件事”、2个“免申即享”、3个“好办”事项,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局“一网通办”工作获评2021年度上海市“一网通办”立功竞赛活动集体三等奖,工作人员戴思捷获评2021年度上海市“一网通办”立功竞赛活动个人三等奖,“集体合同实现‘智能化秒批’”获评宝山区2022年度“促科创 惠民生”法治建设十佳项目。
二是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宝山仲裁院是全区唯一一家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今年共参与14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反馈立法建议367条,被采纳43条,重点参与《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立法全过程的调研和意见征集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体系优势,结合“专业性”与“民主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一年以来的工作,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法治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措施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创新,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宪法法律、党章党规等列入局党组织和全局学习的重要内容。落实《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高度重视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实时汇报沟通,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抓常抓小、立行立改。
二是厚植人民情怀,自觉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常态化调研走访和“局长走流程”活动,以基层工作人员身份现场接待群众、处理人社业务,确保系统上下同频共振,推进工作不断向实。坚持做到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着力提升全局法治队伍水平。坚持做到以上率下、带头领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组专题自学,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比学赶超”再出发、“领导帮办”和“局长走流程”等重点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层层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职责;为干部职工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法律书籍,组织疑难案件研讨,开展依法行政培训讲座等,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为本局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思想基础和队伍保障。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是深入系统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要求部署,运用集中学习、讲座培训、交流研讨、知识竞赛等形式丰富学习形式,推动形成“关键少数”带头学、线上线下主动学、结合工作随时学的法治学习高潮,更好发挥法治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是坚持政治引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心组学习、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决策原则、议事范围、实施程序和监督要求等,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正确、有力、有序执行。
(二)推进“法治人社”体系建设
一是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违法或明显不合理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纠正、修改或废止。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机制,运用好后评估工作成果,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实施效果。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继续推行依法行政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
三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本市、本区实施意见,开展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统筹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人社系统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三)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人社权责清单为基础,深入推动事中事后监管,确定重点监管对象,精准实施重点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程序、完善监管流程、健全监管机制,促进权责协同、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
二是坚持案卷评查制度。根据案卷评查制度,在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人开展随机抽查,落实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查程序、查标准、查依据、查结果的案例式检查,结合一定强度的暗访,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从而加强机关内部权力制约。
三是完善复议、诉讼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研讨,归纳共性问题、找出个新问题,定期开展通报和分析,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对推动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及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我局信息,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坚持开展“政府公开日”“领导帮办”“局长走流程”等活动,重视“好差评”办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增强法治教育宣传力度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品牌建设。根据“八五”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立足人社职能,持续推进“樱花讲堂”“和谐调解”“公信仲裁”“维权365”“满意360”品牌建设,运用品牌载体广泛开展人社业务法治宣传,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扩大法治宣传范围、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法治宣传教育的“头雁效应”,引领带动“绝大多数”学法守法用法。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案例研讨、业务培训、参观交流等多形式开展法治学习教育,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思维能力和法律实务水平。
三是积极打造法治人社宣传阵地。完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整合各部门宣传意向,不断拓展、延伸法治宣传内容,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法治文化和人社业务开展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打造富有宝山人社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