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宝山区人社局行政处理信息公示(十四)_行政处理处罚公示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4年宝山区人社局行政处理信息公示(十四)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11-11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理处罚公示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11-1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11-1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依据本市关于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行政处理的执法信息向社会公示。

 

处理相对人名称

处理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理依据

处理类别

处理内容

处理决定日期

处理机关

上海上耀门窗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10113662468825A

王华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1244号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无故拖欠3名劳动者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肆万伍仟叁佰壹拾伍圆整(4531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行政处理决定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3名劳动者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肆万伍仟叁佰壹拾伍圆整(45315.00元)

2024.10.21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卓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20681776857669E

宋红兵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1235号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无故拖欠80名劳动者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玖拾玖万柒仟壹佰玖拾玖圆整(997199.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行政处理决定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80名劳动者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玖拾玖万柒仟壹佰玖拾玖圆整(997199.00元)

2024.11.4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飞和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10113745601353Q

叶定康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1241号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无故拖欠26名劳动者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伍拾贰万零陆拾玖元玖角捌分(520069.98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行政处理决定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26名劳动者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伍拾贰万零陆拾玖元玖角捌分(520069.98元)

2024.11.8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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