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劳人仲(2024)办字第3298号(非一裁终局)公告_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劳人仲(2024)办字第3298号(非一裁终局)公告

信息来源: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11-26
【字号
  • 所属类目: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主题分类: 劳动关系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11-2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11-2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欧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孙磊与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本会已依法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劳人仲(2024)办字第329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被申请人上海欧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孙磊202371日至2024827日期间工资差额人民币32645.52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十二十六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