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宝民社执罚字〔2024〕第002号 |
处罚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对上海子墨书画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
处罚类别: |
撤销登记 |
处罚事由: |
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
处罚依据: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上海子墨书画院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310113341476912K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厚停 |
处罚结果: |
处罚完毕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23日 |
处罚机关: |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
当前状态: |
|
办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对上海子墨书画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9-24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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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9-24
- 发文字号: 宝民社执罚字〔2024〕第002号
- 发文日期: 2024-09-2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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