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 2015年11月15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有关政府公开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1月15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山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6601240.
一、 概述 1、 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2、规范建设,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3、用好载体,完善信息公开形式。 4、强化监督,确保信息公开落实。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范围 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区政府及各委办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四、 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本部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0件。 五、 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2人次。 六、 本单位2015年度未发生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 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3、抓重点促深化。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借助计算机网络手段,设置完整直观的政务办理服务指南,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 八、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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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2015年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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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5-11-1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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