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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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1-01-2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1-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发展改革委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宝府办〔2020〕14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区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中央、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委行政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截止2020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等工作均顺利开展。现就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委以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等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为公开重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推动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1、公文类信息公开

本年度我委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22件,全文电子化率100%,公开率100%。主要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

2、主副食品价格信息公开

切实做好超市商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2020年度,共发布超市比价12期,对于节假日热门商品价格进行及时发布,每天通过网络,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让老百姓能“货比三家”,了解本区部分商品的价格信息,得到实惠。

3、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全面推进上药“超级工厂”、MAX科技园、垒知集团总部基地等首期20个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发那科三期、快仓(宝山)全球智能机器人产业化基地、宝济重组蛋白药物产业化项目、国盛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在建项目建设,力争6个项目实现年内竣工。

4、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认真做好2020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2019年本级及2个部门决算的信息公开。

5、年度计划报告公开

认真做好关于宝山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本年度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数7件,内容主要涉及工程项建书、可研报告公开等方面。已答复7件,其中4件为同意公开,并按规定进行了回复和系统操作,剩余3件因我委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

2020年度未受理行政复议案,未受理行政诉讼案,没有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没有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力量,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由办公室具体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健全机制,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区发改委《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目标分解到科室。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再次进行明确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责任审查,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在规定工作日内制作完成,提交发布并归档。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区政务公开平台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注重公开便捷性、服务性,提高政府信息的可及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完善信用平台建设。拓展区信用平台功能,完成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子平台和政务诚信子平台建设,推动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建设“信用宝山”门户网站,通过“信用宝山”门户实现一体化查询、红黑名单查询、双公示查询展示等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5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04

7.717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障责任

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服务工作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等为重点,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贴近公众需求,强化公开平台

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载体建设,在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第一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发挥微博微信等载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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