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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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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法治政府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17-02-0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7-01-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指导,按照市政府《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明确的目标任务要求,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政府职能加快转变

1、深化政府“放管服”。严格落实《宝山区行政审批目录管理规范》,全面实施行政审批目录标准化管理,完成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2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4项、新增行政审批事项10项。出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区级行政权力6207项,行政责任56691项。完成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服务清单梳理,编制标准化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企业和市民的效率。

2、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准入手续。制度实施以来,新设企业6120户,同比增长46.9%,位居全市第三。出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发展“16条措施”和《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等“8条细化措施”,在全市首推企业名称备选库等便利化举措,400余户企业受益。全年新增企业2.09万户,新增企业注册资本1558.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8%和56.2%。

3、健全“三个中心”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企业服务事项“一门式受理、全程跟踪服务”,30个职能部门的471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办理,产业项目平均审批期限缩短三分之一。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两级平台、三级管理全覆盖,网格事件立案数43.8万件,结案率100%,及时率达98.6%,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综合考评优秀。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网上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群众就近办事进一步便利。

4、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通过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对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实施直接登记,取消了对社会团体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审批。开展社会组织年检结果、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等运用研究,用好相关配套性政策,深化标准监管。

5、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宝山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实现对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使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之一。

6、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了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和公开力度。推进了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供应信息公开。公开了各类社会救助、教育医疗等信息。加强了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监管、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空气质量监测、产品质量抽检抽查、食品药品“黑名单”、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36件,其中,当面申请66件,网上申请400件,信函申请1470件,申请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动迁、土地管理、教育、交通、规划等内容。在已经答复的133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453件,占总数的34%,主要涉及征地补偿方案、征地公告、机构信息、产业发展纲要等信息。

(二)行政决策机制健全

1、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结合区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要求,基本形成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促进了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2、加强风险评估促进风险防范。针对区域发展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稳定问题,加强风险预判,通过科学预测、系统分析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3、推进听证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度。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理社会矛盾,我区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式,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听证制度、现场宣传等方式,让市民参与到各类行政过程。

(三)规范性文件严格监督

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工作。2016年区政府制定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审查,已准予备案1件,其余3件未审结。

(四)行政执法规范严明

1、稳步推进市场监管改革落实。在郊区县率先组建市场监管局,实现工商、质监、食药监和物价市场监管“四合一”,形成市场准入、综合监管、执法办案、公众诉求处置、行政保障“五个一体化”的市场监管体系。整合原区工商分局检查支队、质量技监局执法大队、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执法大队和物价检查所,组建综合执法大队,统一承担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2、推进城管执法力量下沉。自2015年挂牌成立区城管执法局以来,执法力量在镇级实行“镇属、镇管、镇用”,在街道实行“区属、街管、街用”,实现了机关“瘦身”,基层“强身”。执法体制改革后,街镇主体意识增强,协调指挥更加顺畅,管理与执法主体作用愈加明显;街镇属地化管理的优势充分发挥,执法实效显著提升。

3、联动执法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围绕巩固创卫成果、服务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区城管执法局组织开展了针对违法户外广告、偷乱倒渣土、无序设摊、非法活禽交易、门责管理等多项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辖区内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划结合部、城中村、废旧厂房、城市公共绿地或绿化带等管理薄弱区域加强监管,全区城市环境秩序总体处于良好的管控状态。围绕年度拆违目标,区城管执法局、区拆违办、各街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市委 “坚决拆除违法无证建筑,没有例外,没有特殊”的工作要求,全年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31.78万平方米。围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客运违法行为,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推进属地管理,提高整治成效。通过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重点违法行为整治,不断提高执法覆盖面,路面非法客运显著减少。

4、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区内主要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市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如,区公安分局印发《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并下发分局各单位,明确行政执法标准,提升执法公信力;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部门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坚持法理并重,严格审校每一份执法文书,加强行政处罚的统一性,规范自由裁量权。

5、多措并举监督规范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执法工作的特点,如,区建设交通委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要求,着装统一、用语规范,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区公安分局加快分局互联网“阳光警务”大厅建设,公开重大行政处罚结果和行政复议文书311项。区市场监管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打造阳光监管形象,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许可登记类信息近4万条。区城管执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宝山城管督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督察重点、考核方法等内容,按照每个月至少2次的频率对各街镇城管执法工作进行督察。通过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了执法监督,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

(五)行政监督持续发力

1、自觉接受法院行政诉讼的外部监督。根据宝山区人民法院撰写的《2016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2016年该院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29件,其中公安类、城建类、工商类、劳动和社会保障类居前五位。审结的235件案件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04件,裁定准予原告撤诉54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11件,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1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9件,裁定移送0件,其他类型46件,行政机关败诉率达5.1%。

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53件,其中为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机关参加应诉案件10件,作出复议决定后为共同被告参加应诉案件43件。经审理后,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1件,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4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4件,准予原告撤诉5件,未审结9件。。

2、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的内部监督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区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8件,依职权受理了101件,不予受理15件,以转送等其他方式处理2件。审结的110件案件中(含上年度结转25件),决定维持或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77件,驳回申请人申请13件,决定撤销行政行为9件,因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或和解而终止审理10件,经和解调解终止1件,纠错率为8.18%,较2015年下降了2.35%。

3、加强行政监察源头防治腐败。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目标管理任务,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协同推进政府目标管理试点工作,落实监督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障区政府目标管理廉洁高效运行。强化问题处理,聚焦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托区纠风监督网上平台,通过明察暗访、跟踪督办等多种方式,继续对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百姓连线”等渠道收集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办,强化对责任部门处理群众诉求的过程和结果监督。

4、做好代表意见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载体,把落实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依法办理意识,创新办理工作方式,切实增强了代表委员的参与感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六)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1、组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库。作为改革创新重要举措,宝山率先完成组建全市第一家区级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库,得到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的充分肯定,徐汇、崇明等区来我区学习经验。第一批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库由59名专家、学者、律师以及17家律师事务所组成,其中15名成员经严格选聘程序后被聘为区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三年。

2、组织开展公务员依法治国全员培训。按照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依法治国培训主题,结合《上海市公务员依法治国学习读本》,对全区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开展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依法治国全员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公务员学习和领会依法治国理念、政策精神和要求。

3、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力度。一方面,将公务员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与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紧密挂钩,作为平时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依法行政精神和要求贯彻不到位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另一方面,将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职务任职、晋升、提拔等的重要前提和依据,强化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4、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清理。经清理后,本区执法单位总数53家,其中,执法单位性质的行政机关43家,参公事业单位7家,非参公事业单位5家;持有有效本市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共1918人,已注销行政执法证575张。

二、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17年,根据《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确立的目标,对标区“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的要求,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思路如下:

一是围绕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目标管理试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服务管理方式,进一步深化管理创新,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二是坚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工作全过程,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努力推动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三是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用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海市30条实施办法,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持续改进作风,强化廉政清单制度,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抓推进、抓落实、补短板,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和整改问责的长效机制,为愿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提供更大舞台,督促形成竞相发力、主动破难前行的工作劲头和态势,把作风建设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在严于律己中担当开拓,在清风正气中干事创业,努力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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