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场镇人民政府:
你镇宝大府〔2023〕28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大场镇经纬城市绿洲第四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沪太路,南与阿尔斯通工厂相邻,西至桃浦河并与红光村俞家宅相邻,北至纬地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纬地路99弄61-5号二楼。活动用房设在纬地路99弄61-5号一至三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
大场镇人民政府:
你镇宝大府〔2023〕28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大场镇经纬城市绿洲第四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沪太路,南与阿尔斯通工厂相邻,西至桃浦河并与红光村俞家宅相邻,北至纬地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纬地路99弄61-5号二楼。活动用房设在纬地路99弄61-5号一至三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