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本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基础,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等要求,结合宝山教育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文件适用的学校类别有哪些?
答:本文件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答: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含五个方面,分别是: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治、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和进行责任追究等。
四、文件的核心内容有哪几部分?
答:文件从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校园治安、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共八个方面来指导各教育单位如何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并且分学段对师生每天从上学到放学期间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给出了指导。
五、学生的安全教育课是否有课时要求?
答:义务教育阶段一、四、六、八年级以及高中阶段一年级,每学期至少安排8课时,其他年级每学期至少安排4课时。幼儿园每周至少安排1次涉及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的游戏活动。
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修正应急预案,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六、校园保安人员在资质方面要符合哪些要求?
答:学校保安员应由获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派驻;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并应当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校园保安岗位专业轮训考评,通过“心理健康测评”项目,体能达标、考评合格,且在保安员电子证照(IC卡)中获得认证;保安员着装和器械穿戴符合《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护校执勤规范(试行)〉的通知》(沪公治通字〔2021〕25号)要求,能使用“智慧保安”APP进行上下班考勤打卡。
七、如何加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
答: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学校安保人员、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要组织人员专门负责引导和护送学生有序通行、安全过街;要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我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定期通报机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对校门口家长、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车辆超员搭载学生等情形的劝导纠正工作,同时协助警方维护好停车秩序;要会同交警部门探索推广在学校门口设置全封闭的护学通道和专用接送通道,在避免接送车辆在学校门口长时间停留的同时确保学生步行出入学校安全。
八、文件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管理守则》的依据主要有:
1.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9〕2号)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青〔2018〕18 号)
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集体活动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青〔2019〕46 号)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的指导意见(教思政〔2018〕1号)
5.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的通知(沪公通字〔2019〕182号
6.《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7.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护校值勤规范(试行)》(沪公治通字〔2021〕25号)
8.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府规〔20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