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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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2-01-1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1-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发展改革委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2021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宝府办〔2021〕2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区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规范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作用。现就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1、完善各类信息主动公开。积极推进项目审批事项公开。主动公开办事规程,主动公开项目审批结果,共主动公开立项批复等信息314件,主动公开率99.37%,主要涉及规划计划、项目审批等内容。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认真做好2021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2020年本级及2个部门决算的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年度计划报告公开。认真做好《宝山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公开。完成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其中涉及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2件。

2、“十四五”规划编制成果丰硕。围绕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的新战略,《宝山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涵盖1个主战略+2个目标+25个指标体系+88项举措。有效推进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积极组织对接市专项规划和审议发布工作。公开专项规划,主要涉及生态环境、先进制造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现代服务业和综合交通等。我委涉及1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严格落实程序规定,并全文公开。

3、推进主副食品价格信息公开。切实做好超市商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对于节假日热门商品价格进行及时发布,每天通过网络、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让老百姓能“货比三家”,了解本区部分商品的价格信息,得到实惠。每月形成宝山区部分主副食品监测情况的工作专报。

(二)依申请公开

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本年度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数7件,1件公开,2件主动撤销,2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2件无法提供,均按规定进行了回复和系统操作。2021年度未受理行政复议案,未受理行政诉讼案,没有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没有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及时原则,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梳理公开事项,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方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现有“信用宝山”门户网站进行对标性重构,满足国家、市发改委对区级信用门户的功能性要求,设置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公示、专项治理、个人信用、联合奖惩、信用服务、信用修复、信易+、信用承诺等10个栏目。梳理宝山区现有信用数据现状,按照三类信用主体建设宝山区自有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宝山区信用工作开展奠定数据基础;网站做到每周更新,发布上海信用政策、诚信建设等相关内容,并与上海市信用信息中心网联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

扎实做好政务新媒体,全新改版微信公众号,开设信用小百科、金融小课堂、物价那些事等新栏目,全年推送信息278条。

(五)监督保障

组织学习《2021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要点,提出工作要求。坚持需求导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组织学习《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编制过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努力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坚持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加强对政策的图文解读,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细节把握。存在市信息公开平台、公文备案和实际发文公开的内容不完全一致,导致比对异常。主要为标题多空格、括号全角半角不区分等,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细节的管控。

强化重大政策解读能力。围绕发展改革工作中出台的政策,发布更多权威准确、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产品。实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及时回应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社会反映。

加大干部信息公开学习力度。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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