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7月24日在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宝山区审计局局长 张 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持续推进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全力保障重点和改善民生,实现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收入稳中有升。坚持把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增长摆在突出位置,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85亿元,同比2022年增长3.5%,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运行平稳、稳中向好。
──重点领域聚焦保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非刚性支出,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区本级在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投入142.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3.29%;聚焦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拨付吴淞创新城、南大智慧城等项目费用及产业扶持资金38.99亿元;聚焦城市快速发展,投入“两旧一村”、顾村大居建设资金51.61亿元。
──财政改革深入推进。优化完善区与镇财政结算机制,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对公用事业、教育、卫生领域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强化成本效益理念;深化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贯通预算管理全流程。
──审计整改加大力度。2023年,区审计局共开展审计项目37个,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健全完善制度54项,已整改问题金额1.31亿元。截至目前,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除个别项目正积极推进外,其他项目均已完成整改。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重点审计了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政府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决算草案真实反映了当年度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部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未及时续签。7份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已过期,但未及时续签,按原合同租金价格计算,还需追缴租金4181.59万元。
(二)政府投资基金运营管理规范有待提升。我区参投的双创、明石北斗、贝琛等3个政府投资基金,在基金运营、项目管理的有效跟踪方面还需加强,对基金收入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截至2024年5月底,城投公司累计收到基金收入1815.25万元,国投公司累计收到基金收入191.25万元,均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填报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单位在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履职目标与重点任务内容重复,未进行细化分解;产出指标、效果指标等各单位自行设定的三级目标内容,与重点任务关联度不够紧密,指标针对性不强。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重点对区卫生健康委、区经委、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区档案局、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6个预算主管部门及其所属14个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利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就部分电子集市采购、公车运行经费等事项,对全区预算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8家单位结余资金239.29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二)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21家单位有28笔会计、审计和评估等服务未按要求进行电子集市采购,涉及金额46.09万元;4家单位采购比价时,参与比价的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涉及金额53.13万元。
(三)公务用车管理有待加强。一是未对公车分类设定运行经费标准,2023年新能源车和纯油车的运行经费预算定额均为2.16万元/辆。根据测算,平均每辆混动车实际发生运行费用1.16万元、平均每辆电动车实际发生运行费用0.88万元。二是公车油卡内资金沉淀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审计抽查162家单位中有76家单位平均油卡余额超过5000元/辆车;按单位2023年实际使用量测算,57家单位油卡余额可供本单位公车继续使用三年以上;个别单位在油卡余额逾万的情况下仍进行油卡充值,且充值额大于当年实际支出,造成资金沉淀。
(四)财务管理不够严格。2家单位部分劳务费支出未纳入绩效工资总额,涉及金额35.70万元;1家单位劳防用品列支渠道不规范,涉及金额10.91万元;3家单位费用报销审核不严,涉及金额1.60万元;2家单位未登记现金日记账,1家单位以现金收取的房屋租金未及时解缴银行。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专项审计情况
(一)本区先进制造业等专项资金审计。
区审计局对区经委2022至2023年先进制造业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经委两年投入资金3.50亿元,在加大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值提升、推动主导产业集聚、培育科创型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个别实施细则与科创30条政策不一致。区经委按照低效盘活专项资金操作细则,在项目开工建设时给予转型主体扶持,与科创30条中引进优质项目投产后再给予扶持的要求不一致。
2.个别企业使用相同证明材料申报不同专项资金。存在以同一张发票重复申报区经委主管的不同专项扶持资金的情况,涉及2家企业、投资金额310.39万元。
3.部分扶持资金拨付及时性有待加强。针对个别适用简易程序的扶持事项,区经委拨付资金时间超过管理办法规定时长,涉及11家企业、扶持资金660万元。
4.个别房租补贴企业未注册在宝山。2022年个别企业不符合房租补贴政策中注册地在宝山的要求,区经委仍核准减免上述企业房租3.04万元。
(二)本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审计调查。
区审计局对区卫生健康委2022至2023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营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两年财政拨款投入30.63亿元,持续推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级,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够充分。一是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够,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不达标。二是基层医疗人才紧缺,社卫中心面临高学历人才招引难、紧缺专业人才留用难的问题。
2.医联体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一是有2个医联体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不健全,医院内部责任分工不清晰。二是双向转诊信息化支撑力度不足,转诊渠道不通畅,病人无法全面享受转诊的便利服务。
3.家庭医生服务质量需提升。一是家庭医生对签约对象的随访频次较低,部分家庭医生团队签约人数过多影响服务质量。二是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签约对象不知晓老年人免费体检和大肠癌筛查等惠民服务。
4.医疗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区卫生健康委未制定本区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抽查发现,存在重复申请课题经费,供应商不具备相应资质,购买服务未签订合同,超标准发放专家评审费等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存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合同签订与项目实施程序倒置、未按规定办理安质监手续和开展投资控制等情况。
(三)本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及村庄改造推进情况审计调查。
区审计局对本区2021至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及村庄改造推进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农业农村委两年投入资金1715.07万元,持续推进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取得实效,村庄整体环境、乡村风貌明显改善,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奖补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以各镇年度综合考评代替各村逐个打分,未能客观反映每个村的工作成果。政策导向兼顾不足,小三园的建设具有“一票否决权”,导致部分村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况。另外,2个村重复获得奖补资金24.32万元。
2.镇村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未按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57.45万元;3个项目存在拆分,涉及金额442.07万元;2个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涉及金额162.98万元。
3.村庄长效管理有待加强。实地走访发现,部分村保洁效果不佳、宅前屋后乱堆乱放、墙面粉刷层脱离严重,河道养护、破损道路修复、杆线序化工作未持续推进。
四、国有(集体)资产审计情况
(一)国有(集体)企业资产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对区供销合作总社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下属企业典当业务的风险控制不足。一是以内部借款作为下属典当行典当资金,超规定发放当金。二是典当行自身经营能力薄弱,典当业务高度依赖合作人,大部分赎当及息费收取经合作人周转。三是部分典当业务未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缺少房产评估资料和当户还款能力佐证材料。
2.对下属企业存货管理的监管不严。一是下属企业存货出入库台账不全,2022年以前未编制仓库报表,库存底数不清。二是财务与仓库管理工作相互脱节,记账凭证未附原始业务单据,不能如实反映生产经营状况,存在存货不入账、无依据冲销暂估库存等情况。
3.资产信息系统部分数据不完整、不准确。截至2022年底,区供销合作总社资产管理系统少录入2处对外出租资产,面积3940.90平方米;多录入3处未交付资产,面积2601.69平方米;多录入应收未收租金11.43万,实属疫情期间减免租金。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本区财政审计和6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对相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基础管理不到位。4家单位未落实定期盘点制度; 2家单位未履行固定资产调拨手续,未及时变更资产权属;2家单位的部分固定资产长期闲置,如家具、回收的防疫手机等;2家单位部分待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置。
2.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3家单位已竣工工程未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085.34万元;2家单位少计长期待摊费用,涉及金额357.50万元;2家单位部分无形资产未入账。
(三)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对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协同监督机制落实不够到位。主管部门、监测站、执法大队“三监联动”效率还不够高,存在处置不及时或未落实的情况,如执法大队对监测站发现排放数据异常的11家单位未落实现场检查。
2.对属地单位环保工作考核不细致。主管部门向街镇园区反馈生态环境工作绩效考核中,未具体细化存在的短板弱项,对推动街镇园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作用不强。
3.购买服务的内控制度和监管机制不完善。对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的采购流程、验收方式、质量检查等未作规定,且缺少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标准。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政学路、国阅路、淞沪路三条新建住宅配套道路和区老年护理院修缮工程等4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建设过程基本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竣工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项目的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建设程序不完善。1个项目部分工程变更未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个项目未及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2.建设成本核算不实。4个项目投资监理审核不严,多计工程结算价款、代建管理费等,涉及金额133.68万元。
3.合同管理不规范。3个项目总包合同预付款比例高于招标文件约定,3个项目部分附属合同结算条款不完整。
4.结算依据手续不全。部分附属工程缺少质量验收报告和开竣工报告,绿化种植工程竣工图纸未经施工监理确认,部分工程量确认单缺少签字或盖章。
六、审计建议
(一)推进政策落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产业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发展;加强对产业扶持资金、农业农村、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应压实监管责任,优化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监管及综合协调,完善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凝聚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强化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坚持挖潜增收,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应收尽收;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成本管控,深入落实预算绩效一体化工作,推动预算绩效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购买服务程序,提升购买服务成效;提高专项债券申报质效,精准谋划储备项目、做实做优申报准备,规范高效使用新增债券,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投后管理,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
(三)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加快国有(集体)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国有(集体)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国有(集体)企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带动作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积极推进国有资产公物仓建设,鼓励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强化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压实各方工作责任,提升部门联动效能,严格监督检查,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效益。
(四)规范项目监管,发挥政府投资关键作用。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紧盯全流程重点环节,规范管理防范建设项目风险;压紧压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第三方单位的履约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监管有效性。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也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推动整改闭环管理,有关整改情况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