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宝山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市委书记陈吉宁对宝山“北转型”系列重要工作的批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2023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要求,坚持将法治作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主阵地、国际大都市主城区、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建设的重要支撑,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稳步进阶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不断加强政务服务“好差评”闭环管理,发挥“好差评”以评促改、以改促优的制度功能,好评率维持在99.99%以上。建立区级“办不成事”反映渠道运行机制,全区41个政务服务大厅已实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全覆盖。夯实“领导干部帮办+工作人员帮办”服务体系,累计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帮办50余次。持续打响“宝你HUI”特色品牌。新增18项区级“免申即享”政策服务,通过“免申即享”模式获得扶持资金的企业1415家次,受益群众91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4.7亿元。提升惠企政策汇聚度,推动“提信心28条”“黄金10条”等政策申报整体接入“宝你惠”政策直通车。打造政策直播间,拓展政企互动渠道。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全市首家版权服务专窗,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版权登记、版权服务、纠纷处理的平台和渠道。开展新一轮“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全市首创“开工一件事”“工会职工服务一件事”“学校临时用车备案一件事”等区级特色“一件事”。积极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以政策精准直达、服务便利获取、诉求高效办理为工作着力点,针对不同重点企业量身定制专属“服务包”,实现对企业的精准服务。
(二)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
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成立宝山宝智知识产权创新转化研究院,共同发起组建长三角生物医药知识产权联盟,充分发挥宝山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作用。深入推进“长三角浦江知光连锁专利超市”建设,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发布和推广的公益性服务平台,形成“前台窗口服务、后台团队跟踪”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宝山模式”,促进科创成果产业化发展。深化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落实《宝山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机制实施方案》《宝山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完善联席会议、案件协办、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集聚生物医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5000多件待交易专利,已促成78件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汇编《宝山区首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手册,在区委依法治区委执法协调小组(扩大)会议上发布,作为探索“柔性监管+服务措施”的有利举措,扩大包容审慎监管影响力,切实发挥典型案件在执法实践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宝山区“高位推进 强化引领 协同发力 宝山法院以涉诉信息说明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精准助力”入选上海市2023年度各区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出台《关于进一步助力“北转型”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十条措施》《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加强网络法治服务宝山数字化转型十条举措》。举办信用修复专项治理培训会,围绕信用修复办理、信用修复提示等内容面对面、手把手指导失信企业纠正错误,重塑良好信用。有效落实本市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组建区级协调小组,明确全区各实施领域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责任,为本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蓄势赋能。
(三)持续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按照《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向社会公开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涵盖本区经济、社会、城建所有领域共计20件重大决策被纳入目录管理,纳管数量同比提高81.8%,并通过开展“月月督”“半年督”“实地督”及时掌握完成情况。组织全区各行政机关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引》,各承办牵头单位均按要求完成法定程序,全过程报告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规范程度明显提高。同步运行“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联系点”,拓展立法信息采集点、基层法治观察点功能,公众参与的覆盖面明显扩大,参与度和认可度显著提高。全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1+3+1”三级合法性审查制度,引入公职律师和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智囊团作用。深化决策后评估制度,高效落实对区政府2023年度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全面评估和本区“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制度体系。探索建立“321”管理法,加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强化对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依托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系统,提高备案审查材料报送质量。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全区49家行政机关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评估清理和涉及行政复议的专项清理。经两轮评估清理,共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6件(含区政府11件),继续有效51件(含区政府9件),拟修改4件(含区政府2件),拟废止1件,拟失效10件(含区政府2件)。2023年度区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4件,均经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审查,全部准予备案。组织撰写《基层人民政府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标准化规范化的制度研究》,荣获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调研课题优秀奖。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一次问询,再次通报,三次抄告”制度,配套“庭前报备、庭中监督、庭后销号”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出庭是公务,应诉是履职”的理念进一步树立。区司法局与区委党校、上海大学法学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共同开展本区行政诉讼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进党校、进高校活动,邀请全区52家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旁听庭审。成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行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行刑反向衔接常见罪名审查手册》,为办案人员提供指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开展自查自纠、线索核查、意见征集、案卷评查、建章立制等工作,综合运用检察监督、复议监督、执法监督等方式,核查处理434件问题案件。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山区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出台《关于加强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区-街镇两级执法联席会议协调作用,构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科学布局承接改革任务。指导各街镇用实用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解决基层执法事项“接不住”“审不来”“管不好”等普遍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创新建立法律顾问驻队工作机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四级审核”等制度,精准发力破题凸显实效。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管。建立全区统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依托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新设“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专题,下设7个子平台,集合全区37家行政执法单位,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事前公示内容,并展示“双公示”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行政复议平台、行政执法年报等事中事后公示内容,实现行政执法全周期公示、执法单位全领域覆盖、配套制度全流程闭环。制定《宝山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施办法》,以“自查+抽查”的方式,组织“专家+专业”的评查团队,对区交通委、区交警支队及各街镇综合执法队等14家单位案卷集中开展评查。召开案卷评查专项沟通会,梳理汇总整改意见,将评查结果“通报+整改”相结合,形成“一单位一问题清单”,及时通报并严格落实整改。切实提升依法履职水平。面向执法部门负责人,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做到理论与实践并重,通过培训不断提升执法的质量水平。面向一线干部,打造“一法讲堂”法治培训品牌,通过紧扣一线业务、开展针对性专题培训,充分夯实一线干部法治理论“基本功”,严格落实“入职必训、专业调训、晋级应训”,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均已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法治培训。
(五)完善社会治理新格局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在全市首创社区治理学院,围绕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打造基层治理的专业支持平台、实践平台以及社区教育和社区治理的融合平台、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赋能平台,以教“治”融合模式促进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学习、实践、提升,更好提供社区问题治理解决方案。深化诉源治理。完善多元解纷平台建设,成立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宝山分中心。健全完善“三所联动”机制,出台《宝山区“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在全区成立26家“三所联动”工作室,推动矛盾纠纷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2023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21267件,调解成功21221件,成功率99.8%。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受理接待窗口实行“首问联动+容缺收件”,涉企类行政复议申请100%容缺收件。实现各街镇行政复议“一点一站”全覆盖,设置“复议专员”,跨前参与行政复议事务,今年以来,通过“一点一站”调解、和解化解行政复议案件成功率达75.3%。全市首创“行政复议专递”,构建复议文书送达新模式。建设更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南大地区“科创宝山”法律服务驿站打通服务科创企业“最后一公里”,确定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12项服务内容,推动全区各主要园区涉企法律服务全覆盖。推进上海(宝山)科创法律服务创新中心纳入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功能拓展区,引入10家品牌律师事务所、1家商事调解中心、8个法律科技类创新项目入驻创新中心。《“三端联动一体化”保障“两旧一村”改造》项目获评2023年“上海市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优秀项目”,为本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全周期、全领域、全流程的法治保障,成功化解疑难纠纷152起,疑难复杂个案4起,张庙泗塘地块旧改项目住户签约率达97.9%以上,16幢旧住房已开工更新改造9幢,翻倍完成年度开工目标。健全普治并举工作格局。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总结评估,推出《说“典”身边事》系列微视频20余期,累计播放量10万+。打造“法润宝山”文化品牌IP,推出“法治红船”“一法讲堂”等一系列法治为民项目,聚焦新就业群体,建设“新享法”服务站,整合全区700余个法治资源,发布宝山区数字法治地图。其中诚信守法学习实践活动,获评2023年上海市普法依法治理重点项目。《“互联网+”背景下新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研究——以众包骑手为例》荣获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调研课题二等奖。
(六)规范构建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规范适度处置各项突发事件。在应急领域,编制《宝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本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修订完善生产安全、危险化学品、防汛防台、雨雪冰冻、森林火灾等系列应急预案。在公共卫生领域,结合最新形势,及时修订并公开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在公共安全领域,完善各类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预案集,切实提升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全面清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聚焦“十大防汛部位”和“六大防汛隐患”,滚动排查梳理防汛防台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改树线矛盾、楼顶堆物等隐患。聚焦危险源,对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及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开展检查367次。聚焦公共卫生事件,定期召开风险评估会议,对可能存在的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可能性进行初步研判。加强突发事件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面向基层打造“为十万群众组织开展应急能力和知识培训”项目。开展知识技能授课,做到“周周有培训”,切实提升基层一线人员应对防汛防台、火灾、事故灾难等各类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拓展培训演练范围,触达“基层十万人”,牢牢抓住街镇安管所、村居委、物业公司、党群中心、居民志愿者等基层工作人员,保障培训成果在实战中实现有效转化。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宝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在建立与宝山“北转型”相适应相匹配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体系,打造法治建设现代化转型“宝山样本”方面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职能转变有待进一步深化
办事服务全过程智能化水平尚待继续提升,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仍需全面拓展优化,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覆盖面应持续拓宽。
(二)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性、系统性仍需进一步加强
存在推进力度不均衡、工作成效不明显等不足,仍需整体发力、通盘提升,加强条块统筹程度,持续深入发掘发扬特色亮点工作。
(三)行政执法效率和能级仍需进一步提升
行政执法整体水平持续向好,但对标一流执法水平仍显不足,需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全面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根据《关于深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宝山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本区的落实落细落地。区委党校(行政学院)紧抓“关键少数”,开设5个主体班次9节课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党政机关夯实党委中心组、行政办公会常态化学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必修课”。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听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报告。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围绕“重大行政决策”“城市更新政策”开展讲座学习。在全区范围开展处级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宝山实践。培训“关键多数”,制定法治轮训“双百”计划,实现法治工作部门100%覆盖,法治工作队伍100%参加并结业。“社区治理学院”开设法治思维核心课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书记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发挥“头雁效应”。
(二)切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部署要求和中央依法治国办有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在区委常委会上进行专题述法,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转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意见》,全区述法范围拓展至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企等6类主体。制定法治督察工作办法、开具督办单、区领导约谈等,促使党政“一把手”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三)注重统筹推进,争创新时代法治政府
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抓手,建设更加开放包容、规范高效的法治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宝山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意见》,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成立示范创建工作专班,组织召开3场专题推进会,对重点单位开展调研指导,推动全区形成“领导重视、专班推进、全员参与、打造亮点”四位一体示范创建工作模式,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法治保障”“行政复议六字工作法”“法治轮训‘双百’计划”等一系列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全力打造宝山法治政府现代化转型的新样本。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宝山区将继续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助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台阶。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思想自觉,提高法治素养,善用法治方式,落实法治责任,以实际行动推动学习成果转换为实际工作成效。
(二)持续统筹推进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深化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推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镇创建,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强化政策跟踪评估,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助力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循环顺畅的市场体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效率提升,以营商环境软实力为宝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确保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组织实施好行政执法事项下沉街镇工作。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立体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五)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
围绕打造“美丽城区、便利城区、人文城区、平安城区”,构建“法治+N”赋能基层治理“共同体”,完善三级赋能体系建设,推进“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诉源治理力度,增强基层治理规范性、稳定性、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