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交通委 发布时间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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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1-01-2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1-2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交通委

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01231日,依托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179,其中公文类信息22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依申请予以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对标对表,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标准,提高宝山区交通委员会政务公开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本机关工作内容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实现查询便捷、标准统一、内容清晰,让标准化规范化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提升市民的获得感。

(四)平台建设

依托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委办局专栏-建管委交通委”,按照“五公开”内容布局,充分发挥网络媒体方便快捷的优势,分设重大工程、交通管理、航务管理等9大板块,涵盖我委全部管理职能,及时向社会各界传递行业动态,强化发布政策法规、行业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内容的实效性,让网站真正成为对接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畅通民意的公开平台。利用宝山区政府牵头组织的“政府开放月”“政府开放周”“政府开放日”等形式活动做好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民代表的联系沟通。依托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学习强国”“上海宝山”等新媒体,传播行业声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0

3898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23

505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0

1834

行政强制

8

0

68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33.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党的十九大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求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委在进一步总结的基础上对照考核要求找差距,改进不足,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学习贯彻;二是对标对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努力形成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本机关工作内容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三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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