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关于任命叶静同志为宝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员的通知_部门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关于任命叶静同志为宝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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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5-24
  • 发文字号: 宝民〔2024〕7号
  • 发文日期: 2024-05-2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民政局

上海市宝山区婚姻登记管理所: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二十四条婚姻登记员由本级民政部门考核、任命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任命叶同志为宝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员。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202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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