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shb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商务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引导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件,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17件;非公文类政府信息14件。
1、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关信息公开。转发和制订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通知、指导意见、工作指引等文件,规范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2020年累计制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文件11件。
2、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完成本部门及其下属基层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部门和单位“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政府购买服务等信息,并对增减变化原因进行了说明。
3、商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公开。研究出台了《区商务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区商务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4、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信息公开。修订《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产业能级,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高商务载体品质和商业品牌集聚度,全面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溢出效应,有效发挥政策效应。同时通过文字、图表解读的形式,对该条政策进行了解读,增强了政策信息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5、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2020年,区商务委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6件,其中代表建议2件(主办1件,会办1件);政协提案14件(主办2件,会办12件),从办理结果看,3件主办件中,解决采纳3件,解决采纳率100%。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网上申请。其中,同意公开2件;同意公开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本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升合法性审核能力建设,根据区统一部署,成立本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
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制度。本年度1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订前在区政府门户网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结果进行公开反馈,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决策。
更新维护、补充完善相关栏目信息。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及时修改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并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根据工作实际,将我委机构职责、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主动对外公开,根据人事调动对领导分工进行了同步更新。
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0年,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对涉及本委的全部政务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形成事项目录,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在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36项,年内实行动态调整1次。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熟悉平台办理操作流程,每日查看处理待办事项,认真做好依申请办理、主动公开等模块的数据录入和维护,受理的2件网上依申请件的办结结果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
(四)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我委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办公业务网的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公布商务动态、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最新政策等,全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二是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形成目录规范、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
(五)监督保障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主要领导年内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
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一是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等制度进行了完善和修订,通过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各科室(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严格进行了保密审查和复查工作,填写相关审查表,进行逐级审查审核,信息上网后由专人进行复查。三是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0 |
8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3 |
124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 |
-16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60.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60.4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深化、人员培训力度有待加强等。2021年,我委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基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不断优化提升公开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年初制订本委年度工作计划,对每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落实,结合年度考核自查情况,各项工作均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