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是法治中国建设深入推进之年。区绿化市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绿化市容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法治学习、普法宣传、执法检查、行政审批等工作,把依法行政贯穿政府工作的全过程。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加强法治学习,提高法治行政意识
以法治思维引领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坚持常态化法治学习,靠前服务于法治社会建设。通过局各类工作会议、支部专题学习、微信群等载体和干部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全员学习相关法治政府建设精神和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法宣测试。局系统全体干部主动围绕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对标对表,加强相关法治政策、制度的学习与实践,持续提高法治能力,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发挥法治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不断深化普法宣传,加强法治社会治理
对照我局普法责任清单,紧紧围绕自身业务工作,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精准普法。通过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方式、拓展普法范围,实施润物细无声、“精准滴灌”式的法治宣传教育。
1.不断强化垃圾分类宣传。一是按照“定点要坚持,定时要灵活,撤桶要鼓励,破袋要引导”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做到“一小区一方案”。二是设立分类信息宣传点4529处,前移垃圾分类工作,在小区设置1361个可回收物投放点(其中679个智能投放点)。三是联合区少科站组织开展“变废为宝、环保达人”手工作品征集活动,通过宝山绿容公众号推送“变废为宝、环保达人”手工作品微信投票评选,获得社会投票3000余票,增加垃圾分类宣传的曝光度,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广泛开展野保普法宣传。一是全面宣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有针对性的开展主题为“守法经营、拒售野味”的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发动市场管理方与商户共同签订《禁食禁售野生动物承诺书》。二是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在新形势新观念下改变原有传统意识,积极参与到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新生态文明中。在顾村公园举办野保宣传活动,邀请爱心市民一起放飞收容鸟类。
3.活动牵引宣传绿色环保。一是扩大绿色环保宣传队伍,开展“全国爱鸟周”“绿色低碳争先锋”“大美迎春跑”等主题活动30次。二是扩展绿色宣传阵地,举办2021年“市民绿化节”(宝山)启动仪式暨“绿色宝山,我来描绘”宝山区少儿美术创作大赛作品展。三是推广树木认建认养,通过开展认建认养绿化节活动,完善互联网+网上认建认养新系统的工作,增强广大市民对古树名树的了解和爱护。四是强化社区绿化指导,针对老旧小区绿化修剪矛盾突出问题,开展绿化技能培训和法律宣贯,联合淞南、杨行等镇完成5期居住区绿化培训和法律法规宣传,对区内12个街镇的50多个小区开展绿化指导工作60余次。
4.主动靠前指导店招设置。2021年3月1日起,《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加快新政落地,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手续,我局对区级和街镇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在14个街镇园区设立了户外招牌行政审批受理分窗口。目前,所有行政审批和批后监管均通过“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平台运行。同时印制了约4万份宣传资料,全覆盖发放至全区沿街业主和商户。
(三)加强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市场营运秩序
1.规范开展野保违法案件查处。配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执法检查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罚没品1500余千克,2021年立案查处野保行政违法案件3起。
2.严格实施林政执法。一是严格做好占林申请审核。对2起占林和1起临时占林申请共22.54亩进行严格审核。二是开展毁林占林专项行动。共立案13起,案件正在处理中。三是开展年度森林督查和批后监管工作。立案1起,正督促相关单位完成12亩的还林工作。
3.认真落实户外设施运行安全监管。按照市绿化市容局对违法广告、招牌和走字屏整治工作要求,调查摸排违法设施设置情况,发放整改告知单40余份;严格执行批后监管工作制度,完成50余块户外招牌批后监管。
4.积极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一是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定《宝山区建筑垃圾管理制度》,从源头、运输处置等环节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二是开展工地、卸点现场检查,督促渣土运输单位合法合规渣土运输处置;三是开展建筑垃圾日常监管,对我区出土工地、资源化处置中心、装修垃圾分拣点、中转码头、消纳点开展检查560余次,约谈违规施工单位17家、违规运输单位18家,并督促相关单位全部落实整改。
(四)不断优化行政许可,便捷高效公共服务
积极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方针政策,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速推进“一网通办”标准化建设,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助力宝山打造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及城市数字化转型。
1.行政许可更加便捷、高效。全年规范受理审批行政许可19672件,全部按时办结,并按要求开展事后监管。真正落实了“三集中、三到位”“两个免于提交”常态化;通过“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本行业28项行政许可办理期限比法定时限减少了75%;把“全程网办”作为抓手,所有事项在“一网通办”实现“全程网办”,持续推动窗口服务从“能办”向“好办”“不见面”“零跑动”转变。
2.“一件事”改革提升服务效率。积极推进装修垃圾清运“一件事”改革,通过移动客户端(随申办)开通装修垃圾清运在线预约功能,及时响应装修垃圾清运在线预约,提升了清运效率及居民满意度。2021年全区装修垃圾在线预约申请4804件。同时,积极配合区交通委落实道路开设临时出入口“一件事”改革,主动对接区水务局推进水土保持、开办洗车店“一件事”改革,通过联合会审紧密高效,明显提升了行政服务效率。
3.跨前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跨前一步、提前服务,为本区集中开工项目、重大项目,快速出具绿化及环卫设施配建方案意见征询,快速完成并联审批事项及竣工验收,线上线下联动推进项目顺利实施。针对城工园和宝工园体制改革情况,开展了绿化、环卫设施排摸及移交接管,协调解决了绿化配建指标问题,赢得建设单位好评。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提升,但仍有不足之处需要改进。一是针对性普法需进一步加强。需要根据不同人群,宣传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提高相对群体的学法懂法用法能力。二是督促检查方式需进一步多样化。应立足现有执法检查条件,充分发挥巡检机制,积极调动志愿者力量。三是制度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还比较少,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行政决策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推进绿化市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亲自主持审理重大复杂案件。在坚持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作出决定、结案、后督察等关键环节亲自签字审核把关。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亲自主持研究制定全局工作要点,并将法治建设列入工作要点进行谋划部署;建立目标绩效管理机制和跟踪督办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调度、推进、落实。年终,将推进落实情况纳入个人述职内容,并将成效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干部考核指标体系。
(二)全面加强党对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
将强化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谋划部署,做到法治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办法,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做实“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工作闭环。推进落实“三项清单”,加强党风廉政、党的建设、意识形态“三项责任制”监督检查,坚持依法行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氛围。坚持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未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三)扎实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最新部署、最新要求、最新精神,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专题学习;用好“学习强国”“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等网络学习平台和资源,组织开展《固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培训和考试,按规范更新执法证44份。
(四)强化法治队伍人才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需求导向,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交流、大碰撞,培养绿化市容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例如,编制《宝山区户外招牌设置导则》,专供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使用,包括指导原则、分类引导、负面清单、正面示范等内容,专业性和指导性强;并组织对区级和街镇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学用结合,有力强化了新政实施后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照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判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明确责任,按照工作标准,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执法检查。
(一)继续加强法制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深入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二是加强社会面普法教育,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让广大群众知法、学法,守法。
(二)继续加强行政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法治政府透明度。利用各种渠道依法向社会公示,向群众公开各项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继续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总体建设目标,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完善行政内部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深入推进 政府廉洁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