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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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1-01-1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1-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民政局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五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决策公开情况。一是加强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20件(含规范性文件1件),主动公开率100%。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决策公开。出台《关于印发〈宝山区社区公益服务扶持引导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1个,并制作和公开政策解读。对制定中的《宝山区关于撤销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建制的若干规定(草案)》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三是加强扩大公众参与。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居民群众、人大代表等实地参观了张庙街道综合为老服务分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体验十五分钟为老服务圈。

    2.执行公开情况。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数据公开。每月定期公开全区城乡低保、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等领域服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二是推进行政许可公开。全年对涉及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组织的登记、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内容,在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310件。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取全区3家养老机构和1家经营性公墓开展检查,检查情况均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四是加强财政数据公开。对《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2019年度下属基层单位决算》《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信息》《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2019年度宝山区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及使用情况公告》《宝山区民政局部门下属基层单位2020年预算》《宝山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等进行公开。

    3.管理公开情况。一是及时更新机构设置和领导任职情况。根据领导班子、科室设置的变动情况,及时维护更新有关公开信息。二是完善修订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结合工作职责,在本市“一网通办”平台上修订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三是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宝山区公务员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民政新闻64件。

    4.服务公开情况。一是深度梳理和挖掘民政领域公共服务事项52项,并在本市“一网通办”平台发布办事指南。二是发布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机构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众服务”栏目中,发布宝山居村委、为老服务机构、慈善救助机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婚姻登记预约等有关信息,方便市民查询。

    5.结果公开情况。一是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对我局主办的2件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及复查情况予以公开。二是公开宝山区民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信函形式申请2件、网络形式申请3件,均依法进行了答复。属于已主动公开的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非政府信息1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化管理。按照“全面梳理、稳妥推进”的工作原则,全面梳理更新《宝山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定民政领域主动公开事项260项。

    2.梳理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权利救济途径等5方面内容,确保公开相关信息准确。

    3.健全信息管理与公开工作机制。一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总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具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规范公文草拟、签发、制发、公开过程,从源头上落实保密审查。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切实做好公文备案工作。

    (四)平台建设工作情况

    以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主阵地,同时通过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区政务公开平台、12345热线平台、宝山社区通等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透明度、群众知晓度。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类信息及时向区档案馆备案,按要求移交婚姻登记档案材料至区档案馆,以便公众通过区档案馆、街镇社区受理服务中心等开展线下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17

5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9

46

123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23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有待加强,在有效应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仍存在业务水平不平衡、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三是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方面工作机制有待完善,解读形式和范围要进一步改进。

针对存在问题,202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二是加强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照第三方评估通报,及时自查自改;三是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的有效方式方法,加强解读回应和政民互动,重视社会舆情和群众呼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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