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建筑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2年3月至7月,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对本区建筑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本区建筑垃圾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五大类。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17年沪府令57号),建筑垃圾处理实行“谁产生、谁承担处理责任”的原则,区绿化市容局负责本区建筑垃圾处理的道路运输企业招标、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管理和监督等具体管理工作。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绿化市容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17年沪府令57号)履行管理职责,缓解了本区建筑垃圾处置难的困境,减少了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建筑垃圾源头未纳入监管。抽查发现21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未向区绿化市容局申报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委托无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企业清运渣土。
(二)部分运输车辆管理存在漏洞。一是本区建筑垃圾专营运输企业租赁的车辆未纳入GPS监控系统;二是本区专营运输企业的装修垃圾运输车辆存在超载。
(三)装修垃圾处置场所运营存在风险。一是未按照环保验收时确认的数量设置和开启雾炮除尘机,降尘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骨料堆场的部分围挡墙严重损坏、坍塌,存在安全隐患。
(四)公共基础设施未纳入资产管理。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已建成营运,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并结转公共基础设施。
三、审计调查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对部分建筑垃圾源头未纳入监管的问题,建议区绿化市容局推动部门协同合作,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对部分运输车辆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建议区绿化市容局加强专营企业管理,提升运输车辆监管力度;对装修垃圾处置场所运营存在风险的问题,建议区绿化市容局落实环保安全措施,降低中转处置管理风险;对公共基础设施未纳入资产管理的问题,建议区绿化市容局强化资产内部控制,规范公共基础设施管理。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绿化市容局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