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商务委关于转发餐饮、家政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的通知_部门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转发《市商务委关于转发餐饮、家政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商务委 发布时间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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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9-13
  • 发文字号: 宝商务委〔2021〕5号
  • 发文日期: 2021-09-1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商务委

各街镇(园区):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人群流行特征,为进一步指导居民生活服务业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商务委员会下发了《市商务委关于转发餐饮、家政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沪商服务〔2021〕223号),现转发你们,请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抄送: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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