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上海鑫鲁物流有限公司等14户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证件的公告_行政许可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注销上海鑫鲁物流有限公司等14户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证件的公告

信息来源: 区交通委 发布时间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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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行政许可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9-2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9-2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交通委

 

 

关于注销_上海鑫鲁物流有限公司等 14 户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_行政许可证件的公告

                                                        沪宝交(货)注销(2024) 第 Y00006 

 

 

上海鑫鲁物流有限公司等 14 

 

你(单位)在本行政机关取得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行政许可,因   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本行政机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0 条第 1 款第 1 项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024 09  26 日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注销的行政许可及注销的证件号码,详见附件。

你(单位)如对行政许可注销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直 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鑫鲁物流有限公司等 14 户注销清册表》

 


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

2024  09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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