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_街镇园区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大场镇 发布时间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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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街镇园区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4-11-11
  • 发文字号: 宝大府〔2024〕14号
  • 发文日期: 2024-11-1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大场镇

宝山区纪委监委:

    《关于对大场镇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监察建议》(宝监〔202457号)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及时传达监察建议书相关内容,对整改落实事项进行研究部署。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三级体系,保障三资管理高效运行

    一是镇级统筹,用好指挥棒。进一步规范镇集资委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算管理、重大资产运作、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决策、小型商铺租赁指导价的制定与调整等重大事项的审核程序。重大事项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公示后方可执行,执行结果报镇集资办备案。修订《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场镇经营性资源、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大场镇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消除风险漏洞,形成监管闭环。

    二是村级落实,唱好主旋律。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及两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构建起党组织主动担责,第一责任人带头尽责,两委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的三资管理责任体系。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职能作用,明确村集体资产的使用决策应按照理事会研究提出党组织开会讨论提交镇集体资产委员会审议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及监事会监督集体资产使用规范程序,将民主监督有效融入到集体资产使用过程中。

    三是部门协同,弹好协奏曲。充分发挥镇纪委、经发办、审计等部门协同联动作用,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小组,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实地指导督导的方式,定期对农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三资领域苗头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前移三资监管关口,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共同加强三资领域监督。

    二、搭建两个载体,实现三资管理信息化

    一是推进数字系统建设。用好上海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以下简称市新平台),全面构建农村集体资产数字化应用执行链。村级财务在市新平台核算,同步开展原财务数据迁移归集,准确、平稳、高效做好系统数据初始化结转。搭建镇资产管理平台,实现与市新平台数据对接,建立监管大数据,构建资产经营、合同签订、租金收入、日常开支、预警提醒等全流程农村集体三资数字化管理链条。加强集资委、纪委、组织、审计等部门衔接,打造集体三资管理多部门跨场景协同应用,实现集体三资管理过程全留痕、可追溯。

    二是推行集体资金线上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资金线上审批和公务卡制度,推行无纸化审批、非现金收付,对村级账目和资金链实行全程信息化监控。持续扩大村级转账支付覆盖面,除慰问款等小额、零星费用外,村级集体资金支出均通过公务卡或转账方式进行,实现痕迹可追溯。

    三、落实四项制度,促进三资管理阳光透明

    一是落实培训指导制度。建立分类培训机制,采取集中轮训、网上培训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农村集体三资负责人、财会人员、平台操作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教育提醒村干部树牢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严守纪律底线,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二是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定期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12个村进行专业的财务审计,并进行业务指导,提高村级记账业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每年开展一次清产核资,查实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确保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切实摸清集体家底,保护用好资源性资产,盘活用好经营性资产,管护用好非经营性资产。

    三是落实以案促治制度。注重发挥典型案件警示作用,结合本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干部正确履职尽责。通过召开镇警示教育会通报近期查办的典型案例,督促案发单位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及党员大会等方式,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站稳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

    四是落实考核评价制度。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基层述责述廉内容,建立定期检查通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对发生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全面推动农村三资科学规范、全程监管、全面覆盖的良好局面,切实打通监督最后一米,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助力护航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41111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41111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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