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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宝山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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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10-13
  • 发文字号: 宝教〔2020〕51号
  • 发文日期: 2020-09-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教育局

各教育单位:

现将《宝山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0930

 

 

 

宝山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保〔20206号)、《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宝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安委会〔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宝山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本系统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不断推进本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政治责任,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防范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校园安全能级明显提升,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宝山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沈杰、杨遇霖

副组长:朱英、葛玉华、刘政、朱燕萍、许凌峰、陆荣林、顾林兴、向际春、陈惠娟

成员:沈伟、王晓波、沈菊、张宝林、郑莉、杨陈瑜、柏叶忠、倪永培、张辉、龚德胜、张晓枫、杨福兴

2.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顾林兴

办公室副主任:张辉、陈志荣

专项整治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科)承担。

3.设立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制定、推动、落实本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建科、基教科、学前教育科、学生发展科、教育督导室、计财科、职终教科、综治科、教育局事务管理中心、基建设备资产管理中心、教育学院信息中心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领域牵头部门,并指定12名联络员为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成员。

教育局综治科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包括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工作推进、组织检查、传达要求、起草上报相关情况、工作总结等。

三、主要任务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一定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学校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教育行政部门推动为主向学校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局安全中心巡检为主向学校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领域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工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

一是督促本系统各单位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其中领导班子另安排不少于1次的专题学习。二是各单位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积极发挥安全生产宣传融媒体平台和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设宣贯栏目。学校要在本单位显著位置设置专题展板、张贴宣传标语图画、滚动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并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奔跑吧安全君”“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不断增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三是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修订本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制度。四是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积极创建新一轮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力争创建比例达60%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完善宝山区学校安全监管中心运营,并通过向教育安全服务专业化的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本系统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六是以问题清单为导向,加强学校在安全管理流程与标准设置、学校安全检查、安全与法律知识库组建等方面的建设,深入开展安全工作各层级人员的培训,提升学校安全防范专业化水平。

(二)落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依规开展校园安全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健全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切实落实一岗一责。倡导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向全员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司其责三是建立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推进学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三防建设、消防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处置、交通运输、食品卫生、建筑施工等方面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四是构建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学校安全监管中心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五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优化安全事故处置流程,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六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用,实现安责险全覆盖。

(三)着力开展安全专项治理

1.消防安全整治。会同消防等部门制定完善学校消防标准化评估指标,全覆盖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一是整治老旧场所、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车充电装置等安全隐患。抓好电动自行车、新能源车安全综合治理,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管理等措施。二是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检查,集中治理学校消防安全隐患。要以学校为单位,全面开展排查,查找出问题,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各单位培训内容,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常态化全员培训任务,加强重点岗位分级分类培训,全面提升教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综治科、计财科、基建设备中心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实验室建设和认定标准,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登记、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贮存等环节实行严格管控,强化监管职责。一是加强学校实验室管理。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领用、使用、储存等方面的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化学实验室化学品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二是提高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学校要对照区应急局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加强对爆炸危险性化学品进行管控,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定期组织一线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开展培训,经测试合格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实验室管理制度和药品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四是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学校要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做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并联合区生态环境部门制定危险废物处置方案,消除处置能力方面瓶颈问题,解决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综治科、基教科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食堂和食品安全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生食堂标准评估体系,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严格落实食物原料的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验收制度。三是定期抽检饮用水,规范食堂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留样、防护等措施。(学生发展科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校车及校内交通安全整治。严格落实《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一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即依法实施校车使用审批,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和动态监控,保障校车通行安全。二是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用车安全,严格按照宝山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用车安全管理审核要求,做好学校集体用车车辆的安全检查,在2020年底前,力争建立车辆管理APP监控系统,确保核查车辆、驾驶人员与备案登记信息的匹配性。三是加强治理校内道路通行秩序,规范设置校内道路通行限速标志、标线。(综治科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整治。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食堂、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二是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三是加强地下空间利用和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四是根据校园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计财科、基建设备中心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严格落实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一是加强学校应急处理能力建设,编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机制。二是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防护能力。三是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和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管的运行机制。

四、时间安排

20207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07月)。教育局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具体要求。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组织本区各类学校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任务,对本单位重点区域、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制定整治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力争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第三阶段: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一事一方案、借鉴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第四阶段: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的经验,形成和建立符合教育系统治理体系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单位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主抓,通过层层推进部署,及时协调解决校园重大安全隐患。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完成。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二)落实依法治理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查督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紧不放,一抓到底,彻底完成整治。要主动发现、自觉报告校园及周边的各类安全隐患,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形成闭环管理。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学校师生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专项治理会商研判、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整治、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依托本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成果优势,不断优化本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政策支撑、人力支撑、物力支撑和智力支撑,调动社会各类资源参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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