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罗店镇人民政府因宝山区罗店镇工业园区08-07地块项目需要,经沪府土(2023)1188号文批准,征收罗店镇天平村南龚队农用地13673.1平方米;光明村许家队农用地5704.1平方米,合计征收农用地19377.2平方米。按罗店镇人民政府计算的纳入就业和社会保障范围总人数,并经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需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被征地人员共计1人。
经协商,由罗店镇人民政府负责按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号文和宝山区有关规定,为被征地人员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方案及人数已于2023年10月8日以公告形式张榜公布。现申请核定办理该项目涉及的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单位将按规定在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准予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为被征地人员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函告,请予以核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