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山区国资委、集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出租出借房屋及经营场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_规范性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印发《宝山区国资委、集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出租出借房屋及经营场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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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规范性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8-04-13
  • 发文字号: 宝国资委〔2018〕11号
  • 发文日期: 2018-04-1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资委

各出资监管、监管、委托监管国有、集体企业:

按照2018年3月22日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要求,《宝山区国资委、集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出租出借房屋及经营场所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后,经2018年4月9日区国资委第13次党政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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