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
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园区)、相关重点单位:
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及《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为进一步强化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中毒和窒息等风险防控,结合本区实际,在2023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巩固专项成果,决定在全区继续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本市近期有限空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落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宣传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防范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通过专家指导帮扶,重点街镇(园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有效提升全区安全生产一线监管人员相关执法能力,指导企业提高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工作方式
(一)明确指导服务重点
本次专家指导服务重点企业范围为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白黄酒制造,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和印染等企业。部分商业类发达街镇(园区)选取存在污水处理设施(如隔油池等)的商贸类有限空间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
(二)开展交叉指导服务
从第2季度起至工作结束,市应急局每季度将至少抽取1个区(每个区2家企业)开展市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在6月底前,我区将与静安区的开展交叉指导服务工作,并形成交互指导服务报告上报市局。各街镇(园区)要做好前期指导宣传工作,强化企业有限空间基础管理,确保有序迎接市局专家指导服务以及静安区的交叉指导服务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贯彻
要组织工贸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有限空间监护人员和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解读培训,并通过典型事故警示教育、专家解说等方式,提高企业从业人员、一线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二)推进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实施
要推动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有限空间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应当熟悉相关安全知识、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并履行作业前安全条件确认、安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备检查、作业中全程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制止盲目施救等安全要求。
(三)严格落实关键环节风险管控措施
要指导工贸重点企业突出重点环节风险管控,在有限空间出入库等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等物理隔离措施,配备呼吸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落实作业审批要求,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定期组织演练。
(四)科技赋能探索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要积极利用第三方机构及相关领域专家的技术能力,结合各街镇(园区)、各行业实际,指导工贸重点企业,推动采取物理隔离、监测预警、电子围栏等先进技术手段,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改进设备设施、降低作业风险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措施办法,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以前)
市应急局根据应急管理部相关要求编制了工作指导手册(附件2),将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专家线上专家培训课,明确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具体要求;区应急局将根据培训情况,组织区内工贸有限空间重点企业、属地监管人员以及属地第三方机构进行部署传达及培训讲解。各街镇(园区)要对辖区工贸重点有限空间企业基础情况开展再次排摸汇总,并做到不定期滚动更新,对于变动情况要及时与区应急局执法大队对口执法小组进行信息互通,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指导服务阶段(5月至8月)
市应急局将成立专家组,抽取重点区企业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区局将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开展好与静安区交叉指导服务,并形成交互指导服务报告,报送市应急局;同时,对我区工贸有限空间重点企业(附件1)开展全覆盖专家指导服务。各街镇(园区)要对各自辖区其余有限空间企业同步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体水平。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力配合并珍惜各级专家现场指导服务工作。
(三)检查评估阶段(9月至10月)
市应急局将对重点区现场指导服务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评估,总结成效、梳理经验、发现不足。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将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仍存在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企业,将依法严格处罚。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开展随机抽查核查。
请各街镇园区于4月20日前报送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各一份)。
附件:1.区级有限空间重点企业名单
2.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手册
3.上海市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基本信息统计表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联系人:盛霄鹤,电话:13918694483)
附件1
区级有限空间重点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上海百诺食品有限公司 |
锦秋路101号 |
毕德坚 |
长谊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
丰翔路1369号 |
朱斌 |
上海盛鲜食品有限公司 |
山连路788号 |
殷广伟 |
上海苏食肉品销售有限公司 |
丰翔路1415号 |
朱孝勇 |
上海普圆食品有限公司 |
金汤宅路118号 |
张珊珊 |
上海日研食品有限公司 |
月罗路982号 |
越智康伦 |
上海阳洋豆业食品有限公司 |
园和路868号 |
陈小来 |
上海欧源豆类食品有限公司 |
潘川路1935号 |
颜建荣 |
上海邵万生顶尖食品有限公司 |
沪太路9080号 |
王国林 |
美威水产(上海)有限公司 |
潘泾路4999号 |
林升亮 |
上海盘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长虹路429号 |
朱忠祥 |
上海忆佳膳食品有限公司 |
长发路65号 |
钟费弘 |
上海汉康豆类食品有限公司 |
祁北路39号 |
周汉康 |
上海宝泰豆类食品有限公司 |
石太路2579号 |
孙伯林 |
深圳雪花啤酒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
罗东路1398号 |
金宏伟 |
上海紫薇悦园会务管理有限公司 |
沪太路4788号 |
郭沁 |
上海乐宝酒店服务有限公司 宝山德尔塔酒店 |
海江路888弄1号 |
王明峰 |
上海宝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同济路669弄 |
蔡玉明 |
上海豫园餐饮食品有限公司 |
沪太路5008弄288号 |
倪耀巍 |
附件2
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手册
市应急局
2024年4月
目 录
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程序.................................2
工作要求................ ............................4
工贸重点企业现场会诊表................ ..............5
现场会诊企业应备资料清单............................10
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程序
一、指导服务前准备
(一)专家配备:原则上应保证2名及以上专家组成专家组。
(二)配备防护装备。专家组配备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必要的防护装备。
(三)做好行前沟通工作。确定具体日程安排,印发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函,通知属地街镇做好专家指导服务的组织协调。
二、专家现场指导服务
现场指导服务按照动员启动、现场会诊、讲评反馈等3个环节开展工作。
(一)动员启动。
由开展服务的应急管理部门现场负责人主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监管执法人员、当地专家,企业主要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负责人)参加。动员启动会主要介绍指导服务工作安排,对指导服务事项进行讲解,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二)现场会诊。
1.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提前告知现场指导服务企业,准备相关资料。
2.每家企业指导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天。
3.采取“边服务边反馈”“服务与示范并行”的模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沟通交流等方式,对照《工贸重点企业现场会诊表》开展现场会诊。
查阅资料。重点查看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台账、培训记录、发包协议、审批单等作业记录、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防护设备台账及检验检测报告等资料。
现场查看。主要查看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工艺中容易产生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有限空间的安全警示标志、隔离措施,以及装备配备和人员使用情况。
沟通交流。了解企业主要负责人、监护人和一线作业人员对有限空间安全风险认知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讲评反馈。
企业现场会诊结束后,专家组可以视情况召开碰头会,汇总分析会诊情况、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召开讲评反馈会议,召集人员参照动员启动要求,向企业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需要答疑解惑的企业或属地人员可以提出,由专家进行解答。双方认可整改要求后,本场指导服务结束。
三、检查和评估
对属地重点街镇全面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情况,各单位应进行“回头看”检查评估,总结成效、梳理经验、发现不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相关企业全面开展检查,发现仍未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罚。
专家指导服务工作要求
一、廉洁自律。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得收受任何企业和个人的礼品、礼金、特产等,不得接受企业宴请。遵守企业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保守企业技术、商业、信息秘密。
二、专家管理。
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听从组长指挥,统一行动。专家派出单位要加强对指导服务专家的管理,及时撤换不能胜任指导服务工作要求或违反工作纪律的专家组成员。
三、定期总结。
每月汇总各专家组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简报。指导工作完成后,形成专家指导服务总结报告。
工贸重点企业现场会诊表
企业名称: 指导服务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 |
会诊要点 |
方式方法 |
问题描述 |
问题图片 |
整改建议 |
一 |
“关键少数”职责落实 |
1. 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应当熟悉本企业存在中毒和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
Ø 查阅资料: (1)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责。 (2)监护人(作业负责人)是否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职责。 Ø 沟通交流: (1)与主要负责人沟通,了解其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认知,以及存在中毒和窒息风险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管控情况。 (2)与监护人(作业负责人)沟通,了解其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防护设备操作技能掌握以及职责落实情况。 (3)与作业人员沟通,了解企业主要负责人、监护人(作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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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监护人(作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有限空间作业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气体检测报警、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应急救援等器材、设备的操作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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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
3. 企业应当制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培训、作业审批、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要求。 |
Ø 查阅资料: (1)企业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具备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Ø 沟通交流: 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其是否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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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应当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具备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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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和安全警示标志 |
5. 企业应当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
Ø 查阅资料: (1)是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台账是否完整、准确,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2)存在中毒和窒息的有限空间是否纳入台账。 Ø 现场查看: (1)现场抽查存在中毒和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核验是否纳入台账。 (2)有限空间入口处等醒目位置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风险告知牌,危险因素和管控措施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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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有限空间出入口醒目位置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风险告知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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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限空间安全培训 |
7. 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安全培训。 |
Ø 查阅资料: 查阅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培训记录,核查培训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培训范围是否覆盖相关人员,是否开展考核。 Ø 沟通交流: 与审批人、监护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其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作业程序和防范措施掌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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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对作业审批、监护、作业和应急救援人员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如实记录。未经培训合格不得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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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限空间安全隔离措施 |
9. 企业应当在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有限空间出入口,采取上锁、设置隔离栏、隔离网等物理隔离措施。 |
Ø 现场查看: 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有限空间出入口,是否采取上锁、设置隔离栏、隔离网等物理隔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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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 |
10. 作业审批人、审批流程应当符合本企业作业审批制度要求。 |
Ø 查阅资料: (1)查阅作业审批单,作业审批人、审批流程是否符合作业审批制度要求。 (2)作业审批单是否明确监护人(作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有限空间危险因素辨识是否准确,风险管控措施是否符合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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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作业审批单应当明确相关人员,准确辨识危害因素,并制定符合实际的风险管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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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现场条件确认和全程监护 |
12. 作业前,监护人(作业负责人)应当对通风、检测等风险管控措施逐项进行确认,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
Ø 查阅资料: 查阅作业审批单等作业记录,核查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是否有气体检测记录,是否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确认。 Ø 沟通交流: 与监护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交流,了解作业过程中,企业是否落实全程监护、通风和气体检测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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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作业过程中,监护人(作业负责人)应当全程进行监护,持续检测气体浓度并进行机械通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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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防护和应急装备配备与使用 |
14. 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危险因素特点,配备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高压送风长管呼吸器、安全绳索等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 |
Ø 现场查看: (1)企业是否配备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者高压送风式长管呼吸器、安全绳索等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 (2)防护用品和装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气瓶、气体检测报警仪是否定期检验、检定或校准等。 (3)监护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救援人员是否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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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应当能够正常使用,气瓶、气体检测报警仪应当定期检验、检定或校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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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监护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救援人员能够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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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承包方安全管理 |
17. 企业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Ø 查阅资料: (1)企业是否与有限空间作业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企业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单位。 (3)企业是否对承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和现场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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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企业应当对承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和现场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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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应急预案与演练 |
19. 企业应当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应当符合企业实际,具备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Ø 查阅资料: (1)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演练。 Ø 现场查看: 抽查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查看企业应急演练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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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企业应当定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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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诊企业应备资料清单
企业应提前准备好所需的各类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有限空间台账。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计划和记录。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及应急救援装备台账和相关检定/检验记录。
4.有限空间作业记录,包括审批表或作业票、现场安全交底记录、气体检测记录等。
5.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记录。
6.涉及发包作业的,企业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合同。
附件3 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基本信息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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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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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街镇园区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行业 |
细分行业类型 |
重点有限空间类型 |
是否有污水处理设施 |
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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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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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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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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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属行业:填写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或商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