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对友谊路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区政协八届五分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食堂,尽快解决本地区老人用餐的建议”(第8E045号)提案已收悉,街道非常重视,并对有关内容进行了专门研究和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街道于2月22日接悉刘祖辰、徐刚、陈江等委员“关于建立社区食堂,尽快解决本地区老人用餐的建议”的提案,街道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友谊路街道“两会”办理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专题讨论该项工作,部署相关工作,相关人员2021年4月提案涉及问题的有关情况逐一进行了实地查看。具体情况如下:
有关刘祖辰、徐刚、陈江等委员提出原财政局(宝城一村15号)一幢6层楼现空置房,争取为此区域共建社区食堂的建议,区机管局意见如下:
近年来,因上海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出台,以及外省市优秀人才考入公务员队伍数量的增加,申请入住机关集体宿舍的人数也日益递增。现有宿舍(宝林路241号2—5楼)用房紧张,难以化解与人员需要之间的矛盾。经研究,已计划将宝城一村15号(原财政局)办公用房,改造为区人才公寓,以缓解本区机关工作人员的宿舍需求。
有关刘祖辰、徐刚、陈江等委员提出关于建立社区食堂,尽快解决本地区老人用餐的建议,区民政局意见如下:
一、指导街镇充分依托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场所,或存量资源,建设社区长者食堂。
二、指导街镇积极探索引进社会机构,依托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社会力量,进一步完善助餐模式,建立多层次的配餐、就餐、送餐的助餐网络,为老年人提供营养、便捷、安全的个性化配餐服务。
三、对新建的符合补贴条件的社区长者食堂,市、区两级财政将按其供餐能力和实际建设投入情况实行分档补贴,给予20-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每个老年助餐点则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场所落实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价格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助餐补贴政策,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老人,由区财政给予每客1元的助餐补贴,各街镇财政按不少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补贴,减轻困难老人的经济负担。
有关刘祖辰、徐刚、陈江等委员提出关于建立社区食堂,尽快解决本地区老人用餐的建议,友谊路街道意见如下:
友谊路街道目前提供老年人助餐服务,有助餐需求的居民目前可以选择适合自己老年助餐点,街道位于永清路717号的五分之一助餐点和友谊支路16号1楼的新繁阳大食堂提供堂吃,老人可现场选择菜品。另外,上海天宝嘉恒餐饮有限公司和五分之一餐饮有限公司这两家餐饮公司月均配送500余份助餐到38个居委助餐点,每周菜品不重样。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