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春明、刘妍、刘谊、胡融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宝山法院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建议”的提案(8C054)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研讨落实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收到此次政协提案以后,我局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进行布置,将提案办理工作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同时明确办理时限,逐一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按时完成。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办理情况,提出明确要求,有序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公律科作为8C054提案的责任部门,按照局里统一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实际,研讨落实办理工作。
二、多次沟通联系,共同协调磋商
一是积极采纳好的意见。公律科拿到提案以后第一时间与提案人取得联系,充分领会提案原意,沟通我区律师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告知提案办理流程。同时,经过分析研讨,对提案人提出的好的意见积极采纳,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驻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并开展前期筹备工作。
二是共同开展磋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多次与提案人作深入交流,共同开展工作。2019年3月13日下午,我局公律科科长朱湘莲、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陶华、提案人谭春明一行共同赴宝山区人民法院就设立驻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一事进行协调磋商。各方就驻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的设立地点、调解员的选任、办案流程、区律师调解案件需求情况、经费保障落实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三、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推进落实
按照上海市高院、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拓展解决多元化矛盾纠纷平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局积极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具体开展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先试先行,成立月浦律师调解工作室。2018年8月,月浦法庭、月浦司法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月浦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我区首家律师调解工作室,由律师承接月浦法庭、行政机关移送的调解案件。为我区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先行先试提供了经验。
首批入驻律师调解工作室的为来自上海首伦律师事务所、上海艾克森律师事务所、上海政明律师事务所的8名律师。前期宝山区司法局已针对8名律师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讲解律师调解的工作流程与规范,并邀请人民调解条线的调解员介绍相关调解工作经验,指导进一步做好、做实律师调解工作。
二是驻宝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2019年2月,驻宝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今后将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统一平台,对全区的律师调解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三是开展驻宝山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设立的前期磋商工作。2019年3月,我局公律科、法律援助中心与提案人谭春明共同赴宝山区人民法院就设立驻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一事进行协调磋商,目前筹备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
下一步,宝山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做好律师调解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区法院、财政局、律工委的沟通衔接,落实律师调解的办案补贴,联合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与操作手册,克服此项工作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为可持续性的推进符合本区实际的律师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探索设立专业化的律师调解工作室。借助基层科、医调办现有的律师参与专业化人民调解的力量,充实律师调解员队伍,并成立婚姻、劳动纠纷、医疗纠纷等律师调解工作室,配以专业对口的律师切实解决矛盾纠纷。三是做好宣传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方面让人民群众知晓并运用律师调解,另一方面尽可能为律师调解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工作设备等,让来工作的律师方便、来寻求调解的群众满意。四是定期开展律师调解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提升工作成效,为我区经济发展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