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送达公告
邢飞:
本局于2024年4月9日作出沪(宝)城管催告字(2023)第180389号《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无果,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你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本机关内领取该文书,否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24日
联系人:杨婷婷
地址:宝山区宝杨路1941弄16号 联系电话:5644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