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宝山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淞南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市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2021年宝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等文件要求结合淞南镇自身实际,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扎实推进镇域基层法治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法治融入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地区管理、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中,促进了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稳定发展。现将淞南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大组织推进力度
镇党委、镇政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全年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坚持镇长办公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共组织开展镇长办公会“会前学法”5次。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建设法治淞南的重要任务,强化统筹和谋划。年中,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通过申报提升了全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镇长办公会多次听取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提出明确工作要求。镇领导干部带头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宪法宣传周期间,全镇处级干部完成了网上学法测试。镇法治办通过下发《民法典》等书籍推动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法,用法。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淞南镇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2+2+2”经济发展战略,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疫情期间法治办与镇商会联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助推区域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深入推进“一网通办”进社区、进园区,2021年淞南镇新增2个“一网通办”自助服务延伸点,分别是位于党群服务中心和万临家园淞益中心。社保中心积极宣传和引导周边居民使用“一网通办”,延伸点提供医保、社保、住建、公安等部分个人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和查询。附近的居民和企业员工办理个人政务服务事项将更加便捷,相比原来去往中心办理业务,人均可以节约10-15分钟车程。
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地落实。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对外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流程、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通过抽查制度、抽查事项、抽查结果全过程实现公开公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客观真实,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促进经济良性有序发展。
(三)围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完善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本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对本镇行政执法单位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加快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处罚事项下沉街镇工作,充实基层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力量,为镇城管中队配备了专门的律师团队,按照行政执法“三项规定”的要求,做好规范保障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与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提升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建筑施工、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执法检查,并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确定行政执法部门信息管理员和信息审核员,明确部门职责,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根据《宝山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精神,积极推进镇、居委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落实本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提高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水平。法律顾问每周2次在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2021年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接待居民法律咨询1199次/人,居委法律顾问参与纠纷调解11件,协助申请法律援助1起。镇政府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制度要求,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2021年司法所和镇政府法律顾问参加镇长办公会、专题会议30余次,对各类重大行政决策、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五)监督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加大权力制约
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淞南镇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坚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1年公开公文类信息21条,公开率100%,依申请公开5条,答复率100%。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高质量开展政民互动,及时办理“12345”等各类民生诉求3831余件,综合满意率超99.5%。积极发挥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民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
(六)维护地区平安稳定,进一步增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镇域内有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24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有5名专职调解员,全镇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29名。2021年镇居两级调委会成功调解民间矛盾纠纷256件,其中有3个调解案例被区司法局录用刊登。处理“110”非警务警情司法联动案件1293件,接警按时反馈各居委,做到接受数、反馈数一致,反馈率达100%。二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2021年淞南镇接到来信34件,同比2020年下降25%,接待来访群众78批次,384人次,同比2020年人次上升34.48%;接到网上和上级转达来网信86件,同比2020年下降10.59%,均按时按期答复办结。进一步构建“访调对接”、“信法联动”机制。《联合接待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一文被国家信访局《人民信访》杂志2021年第四期录用,“家门口”的访调对接新机制荣获宝山区2021年度“十大基层法治建设示范项目”。引入律师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良好的信访秩序,推动了矛盾化解。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结合“八五”普法要求,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精准普法:为淞南暑托班小朋友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淞南镇商会等联合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讲活动;为出租车司机就《劳动法》相关内容举办了专题讲座;为社区老年人讲解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2021年在全镇共组织开展法治讲座71场次,参与2271人次;举办各类法治实践活动491场,发放各类法治宣传图片、资料、图书5870份。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及风险评估机制落实还不到位;二是基层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并实行综合执法后,综合执法队员和法制人员的执法能力及法律素养欠缺,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增强;三是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还较为薄弱,法治宣传的有效性仍需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淞南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履职,以上率下,有效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在镇党代会和镇人代会上分别向大会报告了法治建设情况。
(一)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有效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研究重点工作,注重统筹谋划
全镇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中突出法治建设工作内容,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委会连续两年专题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镇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淞南镇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提出法治政府建设10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明确具体要求。
(三)严格规范程序,推进政府依法决策
认真贯彻《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完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制度,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支持,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机制规范有效实施。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淞南镇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五型都市新镇、科创文创淞南”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加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重点加强全镇各类合同、公告的审核。二是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居委法律顾问工作。三是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淞南建设活动,加强社会治理机制、能力、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依托城运中心、网格化联动,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
(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制度建设,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自身建设。重点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三是深化访调机制建设。依照《信访条例》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公平公正解决。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三)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完善学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对机关工作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测试。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八五”普法计划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本部门(单位)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以及具体普法工作项目。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