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3年3月至5月,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5家所属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部和5家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区财政局批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84301.42万元,调整后的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89083.53万元。2022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85437.6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内部管理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所属事业单位往来款宕存无需使用的存量资金4.89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对2个结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17.05万元。
(三)区仲裁院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公务用车管理台账记录不完善;区就促中心和区仲裁院租赁车辆未按规定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批。
(四)区仲裁院个别讲课费支出凭证未附授课老师职称证明等资料,涉及金额1.2万元。此外,区仲裁院部分合同无签订时间等要素。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的问题,要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4.89万元存量资金上缴区财政。对部分项目未实施绩效评价的问题,要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结转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对公车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督促下属事业单位落实一车一档规定,完善台账记录;车辆租赁事项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对个别事项支出要素不全的问题,区仲裁院已于审计期间补全相关资料,同时要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督促下属单位规范合同管理,完善合同内容。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