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支持鼓励海外人才来宝山参与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现将2023年度宝山区留学人员就业资助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年资助申请
(一)适用对象
在国(境)外世界前100强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且毕业两年内在宝山企业工作(区青年储备人才除外)。
(二)申请条件
1、企业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企业,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或本区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好,且为宝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
(2)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等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镇、园区重点推荐的企业。
2、个人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在国(境)外世界前100强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国(境)外高校排名参考以下4类榜单,满足其一即可:
①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
(网址:https://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
②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
(网址:https://www.usnews.com)
③QS世界大学排名
(网址:https://www.topuniversities.com)
④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网址:http://www.shanghairanking.com)
3、毕业两年内在宝山企业工作(区青年储备人才除外),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个人与企业签订合同时间需在2021年7月1日后,与区内企业签约的时间距毕业时间不能超过2年(比如2021年7月1日与企业签订协议的,毕业时间不能早于2019年7月1日,以此类推)。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宝山区留学人员就业首年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word版本及签字盖章后pdf版本需同时提交,如为区人才服务重点企业则不需要填写推荐部门意见);
3、申请人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
4、申请人最高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
5、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1年及以上正式劳动(聘用)合同(pdf扫描件);
6、申请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记录和个人所得税证明(pdf版);
7、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需加盖公章提交pdf扫描件);
8、其他有关材料。
二、次年资助申请
(一)适用对象
1、已获得2022年宝山区留学人员就业资助的,且在宝山企业连续缴纳社保及个税12个月及以上;
2、在宝山企业连续缴纳社保及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相应申请条件的,可同时申请首年资助和次年资助。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宝山区留学人员就业次年资助申请表》(见附件3,word版本及签字盖章后pdf扫描件需同时提交,如为区人才服务重点企业则不需要填写推荐部门意见);
3、申请人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
4、申请人最高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
5、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1年及以上正式劳动(聘用)合同(pdf扫描件);
6、申请人在本企业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保记录和个人所得税证明(pdf扫描件);
7、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需加盖公章提交pdf扫描件);
8、其他有关材料。
三、补贴标准
对在国(境)外世界前100强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毕业两年内在宝山企业工作的(区青年储备人才除外),合同签定后即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补助;社保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在岗位发挥较好作用的,硕士、博士再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就业补助。
四、申报时间
截至2023年10月17日。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由所在企业通过邮箱进行申报。
邮箱地址:bslxryjyzz@163.com
邮件格式:
1、邮件标题:公司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申报留学人员就业资助X人;
2、一级文件夹名称:公司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申报留学人员就业资助X人:人才1姓名、人才2姓名;
3、二级文件夹名称:留学人员就业首年资助或留学人员就业次年资助
4、三级文件:按留学人员就业首年资助或留学人员就业次年资助对应的申报材料要求依次排序并命名,人才相关材料后务必备注人才姓名(如:3、申请人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XXX);
(二)审核
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
(三)公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拟资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资助资金。
六、工作要求
1、对于同时申请首年资助和次年资助的留学人员,所在企业须同时填写《宝山区留学人员就业首年资助申请表》和《宝山区留学人员就业次年资助申请表》,并分别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由于年度预算有限,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超出本年度预算人数,则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轮候,轮候人员纳入明年资助名单。
3、申请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和个人,取消其申报资格,计入政府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人才服务中心 张老师、邹老师
联系电话:56103450
附件:
1、宝山区留学人员就业首年资助申请表
2、企业承诺书
3、宝山区留学人员就业次年资助申请表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