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繁荣宝山区群众文艺创作、促进群众文化事业发展,助力宝山“一地两区”建设,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让文化渗透城市肌理、融入群众生活、赋能城市发展,拟举办第七届宝山星舞台活动。鼓励广大群众文艺编创人员扎根基层、深入生活,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创作出更多有筋骨、有温度、受群众喜爱、接地气的文艺优秀作品。
评选门类
本次展评展演活动设音乐(含合唱及器乐)、舞蹈(含广场舞)、戏剧、曲艺4个艺术门类。
(一)
评奖对象是指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和表演的音乐(含合唱及器乐)、舞蹈(含广场舞)、戏剧、曲艺类作品。评奖对象不包括专业文艺院团、专业演艺机构、部队专业表演团体,艺术专业院校及附中(包括大中专院校所属的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系、艺术学科)在职编导、演员、在校师生创作或表演的作品。
(二)
专业文艺院团的退休演员、大中专院校所属的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系、艺术学科学生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并征得校方同意可参加本次展评展演活动。
(三)
作品的创作者、表演者均实行实名制,作者不得使用笔名。
(四)
辅导人员身份不限。
(五)
2024年前参加市 (省) 级各类比赛未曾获得上海市“优秀群文新作”或一等奖的作品经过修改、提高,均可参加此次评选。
(六)
本次展评展演活动所有参评作品为群众文艺原创作品(包括歌词)评选,不包括任何形式的改编、移植作品。所有参评作品著作权必须明晰,申报时需签署《著作权承诺书》(附件2),如有出现版权纠纷或侵权行为,一切责任由作者和选送单位自负。
(一)
宝山区“优秀群文星作”、“群文星作”评选
1.作品要重点聚焦现实题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校心价值观,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时代,讴歌人民。
2.作品提倡小型多样、形式新颖,群众喜闻乐,力求雅俗共赏;体现时代特征和红色文化、江南文化、海派文化的地域特色;讲述百姓故事,符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
3.音乐作品(含合唱及器乐)时间长度不超过8 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 人,群众合唱演出人数不少于25 人,至多不超过50 人(含指挥、伴奏)。
4.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 人,广场舞作品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至多不超过50人。
5.戏剧作品演出时问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 (含乐队人数)。
6.曲艺作品演出时问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曲艺作品均为现场演奏,不得使用伴奏带进行伴奏。
7.已获上海市“优秀群文新作”、在省(直辖市)级以上文艺评奖中已获奖的作品以及往届星舞台获奖节目不再参评。
8.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禁在意识形态和政洽导向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作品和违法违规、失德失范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参评。获奖的作品和人员后续存在以上问题的,应视情节轻重,通报批评或取消所获奖项。
(一)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
聚焦新时代、新征程,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新时代、讴歌英雄,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三)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文艺特色,讲述百姓故事,反映多彩生活;坚持源自群众原创,重地域特色;提倡小投入、小制作,有生活、接地气,有个性、有创意,小作品、大情怀;倡导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适合基层演出和交流推广。
(四)
作品主题鲜明,表现手法创新,形式丰富多样,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五)
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演出,坚持常演常新,深受人民群众喜爱。
结果项目设置
本次展评展演活动将评选第七届宝山星舞台“优秀群文星作奖”、“群文星作奖”、以及“优秀组织奖”。
评选方式
(一)活动时间
报送时间:2024年2月29日前报送报名表
展评时间:2024年3月中旬
展评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送材料
各单位、团体及个人报送参赛节目时需填写作品报送表(见附件1)、著作权承诺书(见附件2),同时需交音乐作品的乐谱(总谱)、舞蹈作品的创作文本、戏剧作品的剧本、曲艺作品的曲本。
(三)报送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将报送材料(包括节目音频伴奏)发送至评审办公室指定邮箱:
qwyb417@163.com
(四)其他事宜
经过区级评选,将择优选拔出若干个原创节目参加2024年上海市新人新作展评展演活动及区级重大活动展示,优秀原创作品将获得该作品进一步打磨、辅导及培训机会。
(五)相关咨询
王老师 13916842512
详情请见“文旅宝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