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沪宝)文催字〔2024〕第0036号
上海领迪娱乐有限公司:本局于2024年07月30日向你单位留置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220240036号,要求你单位依法履行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壹元玖角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要求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壹元玖角的行政处罚,请持原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本市指定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缴纳罚款。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7日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