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和《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会拟聘任杨立阳同志担任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
特此公告。公告有效期十天。
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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