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度宝山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的通知》政策问答_政策解读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调整2024年度宝山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的通知》政策问答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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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社会保险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7-3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7-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2024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3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调整本市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1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2024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是多少?较2023年增加多少?

调整后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为,2023年12月31日前未满70周岁人员(195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每人每月2963元,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每人每月3063元。

2024年生活费标准增加130/月(70周岁以下)、150/月(70周岁及以上)

三、从什么时候开始调整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

20241月1日起调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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