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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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0-01-2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01-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司法局

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

201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宝山区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并紧紧围绕市政府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坚持以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发展为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司法行政公开透明要求贯穿日常工作各环节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数质量,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的需求。2019年区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33件(主动公开率94.3%)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依法行政类信息6件、行政复议类信息4件、单位预决算信息4件、法律援助审批信息12件、人民调解类信息3件、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件、乡村振兴类信息1件、政协提案答复1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区司法局积极畅通依申请受理渠道,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2019年区司法局受理申请信息公开3件,经审查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分别给当事人进行了答复,并同意公开3条(同意公开率为100%)。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司法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制定印发《2019年宝山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切实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遵循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属性中的一种。并严格遵照《宝山区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遵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同时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审核制度,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沟通,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质量和水平。

平台建设方面

区司法局坚持做好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发挥好新媒体信息众化的传播优势,微信公众平台“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信息公开版块,优化用户体验增强传播效果。同时,积极组织网评员队伍响应对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工作部署与号召转发各类微博微信,传播舆论正能量,不断提升社会舆情应对能力及水平。并按照相关要求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区档案馆备案,以便公众线下查询。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实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及时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科室以及兼职负责人。负责信息公开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与信息发布质量。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认真完成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要求的各项评估指标,努力提升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等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

2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243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提升和进步,但与百姓需求和人民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率特别是对群众关注高的政府信息应公开的及时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公开的渠道还比较单一。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和手段,使人民获取司法行政信息的面更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宝山区司法局

                      20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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