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修订了《上海市宝山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并初步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反馈方式:
电子邮件:18121189830@163.com
邮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滨路1号106室
联系电话:26097610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4年5月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宝山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